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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过诺西反垄断审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薛 松
2011年04月22日06:52

  昨日,商务部通过了诺基亚西门子收购摩托罗拉无线部门的反垄断审查。该交易最终获得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意味着这桩历时一年的通信业并购案将尘埃落定,也为中国企业华为公司与美国摩托罗拉之间的十年恩怨故事画上了句号。

  昨日, 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有关负责人称,中国商务部已在当天下午批准其收购摩托罗拉无线部门的交易,交易价格是已商定的9.75亿美元,比去年7月双方宣布的12亿美元收购价缩水了20%。

  该交易耗时一年尚未完成,原因在于该次并购需要获得9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许可,但截止到2011年1月,只获得了8个,该交易一直在等待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批流程中。

  其间,华为公司的介入使得这桩收购案变得更为错综复杂。收购之初,华为原本是这桩收购案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但诺基亚西门子却以更低的报价收购成功。随后,华为公司向摩托罗拉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并获得成功。美国法院暂时禁止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将华为的知识产权移交给诺西。

  华为发起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使得商务部延长了审查期限。最终在上周,摩托罗拉与华为宣布达成和解,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有关知识产权转让费,双方撤销所有相关诉讼。

  分析:中美两国企业博弈的结果

  这桩交易背后,实际是中美两国企业在跨国并购中博弈的结果。有关知识产权专家称, 华为在与摩托罗拉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取得了胜利,且获得了赔付,这是中国企业界在知识产权上的一次重要胜利。

  由于屡成非贸易壁垒受害者,华为等中国公司在跨国并购中多次遭受失败挫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谢明敦呼吁,为帮助国内企业,政府应公平地动用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反垄断审查制度,尤其是和美国相对应的行业和企业当中,例如高科技行业的兼并购买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在国外获得公平待遇创造条件。

  除了反垄断审查,商务部今年3月还出台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如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华为等中国公司说“不”一样,中国监管部门未来也可以对外资说“不”。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当前不应将贸易问题扩大化,不赞同将反垄断审查作为贸易报复的手段。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李钢表示,反垄断法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营造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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