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新政,使得购物卡这一商业企业的宠儿一度变成了令人讳言的对象。在5月25日公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当天,大多数商业百货上市公司人士接到记者电话时,都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不过,《意见》发布两天后,这些企业大多对新
政可能造成的影响有了初步估计。绝大部分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业人士和分析人士都认为,新政对购物卡销售会有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不大。实名制执行或打折扣
实名制是各界认为最可能影响购物卡销售的政策,但由于细则没有出台,《意见》所述框架比较粗,各界普遍认为,实名制难以直接抑制需求。
一位长期使用购物卡的吴女士对记者表示,仅在购卡环节实名登记,而不在使用环节实名,不能抑制购物卡作为送礼佳品的需求。
“而且规定的是一次性买10000元以上才需要实名登记,那我可以每次买9000元以上的不记名卡啊。”吴女士认为。
中银国际一份报告也指出,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细则没有出台前,该《意见》不具可操作性,即使细则出台也可能出现多种变通方法规避,其实际效果有可能再次“雷声大雨点小”。
而购物卡“黄牛”已经嗅到了实名制带来的商机,打算开拓代理办卡业务。
商家乐观看待新政
从政策刚刚出台时的无措,到冷静看待新政的作用,商业百货上市公司只用了两天的时间。
新华百货董秘李宝生对记者坦言,购物卡新政出来或多或少会对购物卡销售产生一些影响,但整体影响不会很大,因为消费者主要的结算方式还是现金或者信用卡。“我们还没对购物卡消费占比做具体统计,但应该不会超过10%。”李宝生对记者表示。
无独有偶,广州友谊一位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国家规范购物卡发行会对商家销售购物卡产生阶段性影响,但总体影响不是很大。
由于销售商品大多是日常用品,超市人士对此政策看法更加乐观。人人乐超市证券事务部总监何鸿斌向记者表示,购物卡新规对超市影响不大,因为超市销售的东西主要是生活必需品,不会因为结算方式改变而发生太大的变化。据其介绍,购物卡销售收入在该超市销售总额中占比不到10%。
杜岩宏也认为,《意见》实际上是对购物卡做出规范,并没有完全消除消费卡的生存空间,短期内,消费卡销售量将会有少量下滑,但是长期而言,对消费卡的销售影响不大。
残值盛宴不再
对于企业来说,尽管新政对购物卡销售的影响不大,但发行购物卡的额外好处将变得越来越少。
商家热衷销售购物卡,不仅因为购物卡可以提前获得流动资金,还可以享受购物卡残值带来的利润。虽然目前没有关于购物卡残值占比的数据,但业界普遍认为,购物卡一般会留有5%的残值,如果发卡数量可观,仅这部分就可以给商家带来可观利润。
但随着《意见》和细化政策的出台,残值不再是商家免费的盛宴。《意见》明确,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另一个即将失去的好处是,通过购物卡进行另类融资的通道有可能被堵住。虽然《意见》并没有明确如何对商业百货企业售卡收入进行监管,但根据央行对多用途预付卡的备付金的管理规定可以看出,商业百货企业因销售购物卡而获得的巨额预收账款,不能再被随意挪用。
据记者统计,2010年,A股商业百货上市公司预收账款总额超过了450亿元,到了2011年一季度,这一数字扩大到500亿元以上,其中友谊股份以87.6亿元居首,大连友谊、王府井的预收账款也都在20亿元以上。
杜岩宏认为,如果预收账款受到监管,那意味着商业零售企业将失去一个快捷的融资方式,但对企业资金链不会产生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