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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税负利好有待细化

2011年11月21日00: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孟斯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近日出台。虽然新确定的增值税税率略高于行业的预期,但是从整体来看,改革将有利于物流行业的发展,一些大型仓储、货代企业将从中获益。

  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地区的物流企业将 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企业适用6%的税率。

  “此次改革最重要的是理顺了税制,将物流行业中重复征税的问题予以解决。”一位行业内专家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营业税中重复征税的问题在运输、配送、仓储租赁等领域尤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物流企业外包业务引起重复征税;二是物流代理业务对代垫费用的处理不当引起重复纳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自2005年起,经国家发改委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先后确认了七批企业为试点物流企业,确定为试点的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的政策,其中运输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目前,国家发改委开始进行第八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的报名工作。在此前的工作基础上,我国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已近1200家。

  但是由于税收试点企业的选拔,多为大型物流企业,一些小企业无法获得税收优惠,生存环境更为艰难。

  “增值税改革之后,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要求比较高,一些小企业可能因为不具有会计核算能力,仍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税收,无法享受到税收改革的利好。”上述专家表示。

  物流行业喜忧参半

  对于改革后的物流企业税负,业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据了解,在改革方案讨论阶段,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代表物流企业向有关部门建议将税率设定在5%。而对于目前11%的税率,企业普遍认为有些偏高。

  “5%的税率略带有一些政策扶植的意味,是偏低的一个税负水平。但由于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相比,所能抵扣的项目比较少,相比之下,11%的税率水平可能有些偏高。期待接下来国家会给物流业一些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上述专家表示。

  目前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装卸运输等适用的营业税率为3%,对服务业代理业、仓储业、租赁业等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由于增值税是按增值额缴税,理论上说,交通运输业按11%增值税率算,则企业可抵免营业额要达到总营业额的70%以上,才可能低于原有税负。

  “物流企业中,人力成本是非常重要的一块,而燃油、设备等可抵扣的成本比较少。从细则上看,究竟哪些是可以抵扣的,税务局还未予以明确,现在还不能明确算出税负究竟是高是低。”上海一家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而申银万国证券在近期发布的报告中指出,细则对仓储、货代等物流业采用6%的税率,将大大减轻这类企业的税收负担。

  “上海本地没有仓储货代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我们对中储股份飞力达等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业绩增厚幅度超过15%;一旦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开,将会对这些企业构成重大利好。对毛利率低的公路运输企业影响程度也很大,例如一直处于微利状态的长江投资,我们粗略测算其减税额甚至超过了去年的净利润。”报告指出。

  天相投资报告指出,具体到不同公司,减轻税负程度或将不同,甚至不一定减负。外包比例高的物流仓储类公司应受益最明确。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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