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江苏视窗南京11月30日电正当东吴证券积极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竭力造势之时,记者从业内获悉一条线索,知情人称其于今年4月涉嫌以向活动主办方支付宣传费的形式换取一项荣誉,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列出。而东吴证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第一条即明确承诺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据悉,东吴证券将于12月1日展开A股网上路演,发行在即。未披露的颁奖机构或为非法出版物
举报所指涉嫌不诚信的荣誉来自其招股说明书第118页,该荣誉表述为“中国资本市场20年十佳保荐机构”,颁发机构列有四家单位。
知情人透露,东吴证券获评所谓“十佳保荐机构”的称号,是2011年4月9日在济南举办的一场“2011年中国高成长企业领导人年度峰会”上。两家门户网站为该活动所做的专题均显示,排在主办单位首位的是一家名为《上市公司价值线》的刊物,活动组织者发送的会议资料中这家刊物也赫然在列,但东吴证券并未将其列入颁发机构。
《上市公司价值线》一位负责人在活动致辞中表示,“《上市公司价值线》也是一份成长中的新兴媒体,我们的研究重点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与投资价值。”但让人吃惊的是,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扫黄打非办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在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新闻机构查询服务”搜索栏中未能检索到这份刊物。按照扫黄打非办工作人员的说法,在这里查不到,就涉嫌是非法出版物。
据了解,该刊物封面标注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13-1370/F,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实此刊号属于河北消费时尚文化传播中心主办的《商情》杂志。记者对照发现,一个刊号却存在正刊和《商情·上市公司价值线》两个版本,此举疑为屡被禁止的“一号多刊”现象。
知情人认为,这或许正是东吴证券有意未在颁奖机构中列出这家刊物的原由。他还认为,若东吴证券已知主办单位资质存疑,仍坚持将相关荣誉列入招股说明书,就是明知故犯的不诚信行为。
东吴证券涉嫌以支付宣传费换取荣誉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资料,这项活动原定于1月8日举行,后推迟至4月9日,“会期半天,组委会专人接待,统一安排食宿”。
记者注意到,活动主要议程有两项,其一是为十佳高成长上市公司和十佳保荐机构共20家公司颁奖,其二是邀请到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和摩根大通龚方雄做主旨演讲。据主办方自称,会议规模约200人,与会者包括20家获奖单位有关负责人,山东省部分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官方及媒体代表等。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我搭台,你唱戏;你花钱,我颁奖"的游戏。”知情人称,举办这样一场活动,邀请专家要花钱,会议场馆要花钱,与会者的食宿招待哪一样都要花钱,这个钱就要出在获奖者身上。“这也是颁奖类活动的潜规则。”他说。
记者得到了一份明确要求支付费用的获奖通知函的样本。该函落款时间为2010年12月,其中明确提及“贵公司承担本次峰会的宣传费用___万元”,相应地,主办单位给出的回报包括对获奖活动的网络直播,相关报纸和期刊特刊发布1/4版的广告,以及峰会期间作为资料发给与会的100多家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
委派一位副总裁前往峰会现场领奖的东吴证券,是否向活动主办方支付了宣传费?对此,记者从11月25日开始连续3个工作日数次致电东吴证券董秘和负责媒体对接的品牌部负责人,两人或拒接电话,或以开会为由,未有只字回应。
“上市公司最重要的原则是披露原则,而披露原则的精义在于诚实信用,诚信不能只看重企业创造财富的能力,还应注重在软实力上彰显社会责任感。”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赵兵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家即将上市的券商,也是众多拟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如果存在令公众产生合理性怀疑的信息,理当向公众做出解释,媒体对此有监督权利。
作者:吴纪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