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审核了30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有24家顺利获得通过。至此,IPO审核通过但尚未发行的公司达到86家,累计发行数量为92亿股,预计募集资金为703.8亿元。
在这86家拟首发上市的公司中,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最多,达42家,占近一半,预计募集
资金累计为107.14亿元,占总预计募集资金的15.2%;其次是中小板上市的公司,有28家,预计募集资金累计为96.5亿元,占总预计募集资金的13.7%。虽然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仅有16家,但其累计预计募集资金高达500.2亿元,占总量的71%。中国交通建设、陕西煤业、吉视传媒司、宁波慈星、西安隆基硅材预计募集资金分别为200亿元、172.51亿元、22亿元、19.34亿元、13.7亿元,位列拟上市公司募资金额的前五名。此外,第一拖拉机、乔丹体育、百隆东方、浙江奥康鞋业等公司的募资金额也在10亿元以上。
86家公司IPO过会“蓄势待发”,但节前新股申购骤然减少,春节前仅有一只,飞利信将于1月16日上网发行1680万股。紧随其后的华录百纳,将于春节后的2月1日上网发行1200万股。
“新股不败”神话不再
2011年的新股破发频度为史上最高,屡屡亏损彻底打破了持续多年的“新股不败”神话。
沪市主板64只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7.55,较主板市场平均20.06倍市盈率高出87.19%。
近两年新股上市后基本呈现单边下跌走势,上市前三月跌幅表现较缓,此后则加速下跌。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新股在上市一年左右大多跌破发行价。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1月14日发布“2010—2011年新股发行及上市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到2011年,市场总体处于震荡下跌态势,其间沪深两市合计上市新股628只,新股发行密度创近年来新高,但新股发行的“三高”和破发现象也格外引人关注。数据显示,“新股不败”的神话被彻底打破。
市场持续下跌,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表现各异
2010年,市场分化严重,上证指数下跌11.48%,沪深300指数更是下跌20.21%,但深市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却表现为上涨走势,中小板指数全年上涨21.26%,年中发布的创业板指数也上涨13.77%。
2011年,市场在总体下跌中的结构特征发生了变化。上证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分别下跌21.68%和25.59%,而中小板指数和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30.35%和32.65%,跌幅显著高于主板指数。市场的市盈率下降明显,年末沪深300指数的市盈率降至12.6倍,已低于S&P500、FTSE100等世界主要市场指数的水平。上证50指数的市盈率降至11.2倍,接近历史最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市盈率较上年末跌去一半,但仍在24倍和42倍的水平。
2010年和2011年分别有347只和281只新股在沪深两市上市。虽然早些年新股破发已有出现,但2010年和2011年的新股破发频度为史上最高。如果将新股破发定义为上市首日最低价低于发行价,2010年上市新股有32只破发,破发率为9.22%,2011年上市新股有84只破发,破发率29.89%。主板市场上市新股较少,破发率反而高些。两年来沪市主板上市新股破发率为32.8%,深市中小板为13.2%,创业板为21.6%。新股申购的屡屡亏损彻底打破了持续多年的“新股不败”神话。
新股发行市盈率远较市场平均水平为高
统计显示,2010和2011两年间,沪市主板64只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7.55,较主板市场平均20.06倍市盈率高出87.19%;深市中小板319只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48.53,也较中小板平均38.09倍市盈率高出27.41%;创业板245只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59.49倍,较创业板平均64.24倍市盈率低7.39%。创业板新股发行市盈率较市场平均水平略低部分是因为创业板早期上市的股票发行市盈率过高,而后期发行市盈率出现了显著的下降,样本分布的差异导致了上述结果。
就沪市主板、深市中小板和创业板三个不同市场板块看,大部分时候,创业板新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最高,中小板次之,沪市主板最低。201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显著下降,三个板块的新股发行市盈率趋于接近。
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相比较,绝大部分时候,主板和中小板的新股发行市盈率均显著增高。创业板有所例外,在相当部分时间,新股发行市盈率较市场平均水平略低。
新股上市定价较高,此后渐次走低
尽管发行市盈率已经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行业平均水平,新股上市后的市场定价仍然毫不惧高。与发行价相比,2010年和2011年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超过32.25%,其中中小板最高,平均涨幅36.30%,沪市主板最低,平均涨幅也有21.14%。
但是,高企的新股定价大多不可持续,新股上市后股价常常表现为级级走低的趋势。从总体看,上市一周后,二级市场股价较发行价的涨幅减至28.21%,一月后减至25.94%,三月后减至20.71%,三月后股价跌速加快,上市满一年后股价已跌破发行价,跌幅11.87%。
其中,创业板新股跌幅最大,上市一年后较发行价下跌19.35%,主板次之,上市一年后较发行价下跌11.55%,而中小板则相对好些,上市一年后较发行价下跌6.26%。
从成交来看,新股在上市初期成交较为活跃,随着上市时间的推移,新股交投活跃度逐渐降低。统计显示,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成交51353万元,上市一月以后的日均成交额降至4613万元,上市半年以后的日均成交额为1839万元,仅为上市首日的3.5%。
二级市场炒新股很难赚钱
总体来看,近两年新股上市后基本呈现单边下跌走势,上市前三月跌幅表现较缓,此后则加速下跌。这可能与机构网下申购新股获得解禁有一定关系。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新股在上市一年左右大多跌破发行价。主板的新股尽管跌幅稍好,但股价回落更快,三个月以后大多已经在发行价附近震荡。因此,如果新股上市后在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将基本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二级市场炒作新股很难赚钱。(人民日报)
新股发行谋变 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有望推出
因有效询价机构不足,朗玛信息成为A股历史上第二家中止发行的公司,两只基金也于近日相继宣布暂停参与新股询价。一级市场存在的“高股价、高市盈率、高募资”的问题备受关注,市场上要求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记者多方了解,就目前新股发行制度问题,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市场参与方意见后,改良式荷兰拍卖制等有关政策改革有望在春节后推出,相关政策导向也逐渐清晰。
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有望推出
在当前的询价体制下,客观上说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情票”和“关系票”现象,加之现行配售制使得并不是所有高报价的询价机构都能得到配售或足额配售,这加重了询价机构的操纵可能和赌博心态,敢于高报价、多申购。
而有望推出的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举例来说,假设某上市公司拟发行1000万股,报价最高的机构A为50元认购500万股,报价次高的机构B为45元认购300万股,报价第三高的机构C为40元认购200万股,则最后该股的发行价会确定为40元,且三家报价最高的机构将以40元的认购价得到全额配售,而无须采用抽签形式。假设报价第三高的有机构C和机构D两家,都是40元认购价,则将在优先全额配售机构A和机构B后,抽签决定剩下200万股的分配。
改良的荷兰拍卖制的好处在于,通过强化责任制约,可以避免机构联手形成垄断来操纵市场,从而获得暴利。在改良的制度下,机构参与者用实际认购的价格和数量来对自己的认购行为负责。以上述例子来说,假设机构A以最高价报价50元申购500万股,那其必须承担其后40元发行价全额配售的义务和相应风险。
有关人士指出,这种报价本身就隐含了对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增加了询价对象高报价的成本,从而起到约束询价对象合理报价、不敢滥报高价的作用。
存量发行打击PE突击入股
目前多只新股高溢价发行,造成超募现象严重。据统计,自IPO重启以来,大约75%新股存在超募现象,个别公司超募资金近百亿元之巨。庞大的超募资金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利于约束上市公司的经济行为。据了解,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存量发行,已引起市场各方的广泛兴趣并有望推出。
所谓存量发行,是指在公司新股发行时,原有公司股东对外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在海外资本市场,存量发行是新股发行中的常见方式,中资公司境外发行也经常引入这种安排。
现阶段采用存量发行,好处有二:其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超募带来的高募资问题;其二,原始股东通过一级市场减持股票,不影响股价稳定,同时股本不至于大幅摊薄影响每股利润。
存量发行的问题在于,这一方式有利于原始股东快速变现造富,不利于基于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与新流通股东利益的一致。另外,诸如一些风投在拟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前突击入股获取短期暴利,也引起各方质疑。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可对出售存量股份的股东类别和比例做出限制,以避免短期套利行为;对原始持股时间较长的股东,可以采取存量发行的方式,但应避免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目前国内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有6000家之多,不少此类机构存在上市前突击入股情况。而多数PE锁定期只需上市后一年,其机构特性决定大多数PE会在锁定期到期后立即卖股套现,客观上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可考虑增加PE持股的锁定期,将目前的上市后一年增加为三年,增加其持股时间和风险成本。
加大机构网下认购比例
在欧美、中国香港等成熟市场,机构投资者是新股发行的主力,如新华保险H股发行时,个人愿意购买的股份不到5%。而在内地恰恰相反,超过50%的新发行股票由网上申购,即散户认购了大部分股票。实际上,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新股申购早已不是以往低风险高收益的财富工具,相反,新股定价与上市存在巨大的波动性,其透明度较低,风险更大,其产品特性与广大散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不匹配。
据了解,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越来越被业内人士认同。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研究力量更强,具有更长的持续期,也具备更强的风险承担能力。目前我国证券承销办法规定,向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在未来,这一比例可能会上升。而这也将进一步加强机构报价的严肃性和敏感性。(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