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于中介人之间的网络,年轻的卖肾者、医院科室承包商、逐利的医护人员和有需求的境外人士,共同完成了一条地下器官交易的完整链条
湖南郴州,198医院男性泌尿科科室。室内两张并排的手术台上,分别躺着年仅17岁的安徽人安坤(因未成年采用化名)和一名中年马来西亚人。这里正在进行一场颇具技术难度的手术:五名外聘的医护人员将前者的右肾摘下,植入后者体内。
这是2011年4月28日,一起地下器官交易的移植现场。此前的体检报告显示,安坤的肾脏左小右大,左边可能发育不良,而对方要求的是健康的肾脏。
手术台上,这位离家出走后缺钱的高中生,在麻醉后右腰部被切口。医生切开皮肤、皮下组织、肌肉及肾周筋膜,在对贯串肾包膜的小血管用电凝止血后,游离出他的肾脏上极。接下来,肾脏被向下推以结扎肾静脉。在分离、切断输尿管后,就是切开肾动脉和肾静脉。留下的肾静脉的长短,体现出主刀医生的水准——肾静脉稍长,才利于受体的吻合。来自昆明的医生技术熟练,这不是他第一次施行此类手术。
马来西亚病患的肾脏并不割除,那枚健康的右肾被移植到他的右髂窝内,即右侧大腿根部与腹部交界处。
受体因患有尿毒症,常年靠透析维持生存,由于在本国等不到肾源,他选择来中国“旅游移植”。仅需支付20多万元,他就能获得一枚黑市肾源。因术后不久即离开,至今警方关于他的信息寥寥。
这枚右肾留给安坤的是2.4万元,以及右腰部一条狭长的疤痕。安排手术的中介对他说,健康的成年人割除一只肾脏,对身体的危害不算巨大。但术后,安坤却感到身体严重不适:头晕、体力下降、没有食欲、浑身难受。他越来越消瘦。在回到安徽老家后,他的疤痕被母亲看到,探明情况后报警。
郴州警方在立案后,从这个非法移植肾器官地下活动中的“肾源”入手,先后拘捕了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依附于中介人之间的网络,由年轻的卖肾者、医院承包商、逐利的医护人员和有需求的境外人士组成的一条完整的地下器官交易链条渐渐浮出水面。
这个非法链条的存在,源于器官市场供需间的巨大缺口。不包括外籍人士的需求,国内每年也有约150万名患者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器官,但其中能等到移植机会的只有约1万名,比例为150∶1。
同时,由于国内器官捐献体系尚未建立,医疗监管不力,法律法规缺失,器官移植出现地下黑市。
由于医疗机构大量参与非法器官买卖活动,此前2011年4月18日,卫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于违规的医务人员,要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至当年末。更早的2010年,公安部也曾开展打击人体器官移植的专项活动,并在河南、山东、北京等地破获多起买卖器官团伙。在这种情况下,河南等地的中介人多变为掮客和中转站,将手术台转移到湖南等地。
在安坤手术后四天,刑法修正案(八)生效。该修正案新增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项新增罪名弥补了一个空白。此前,司法机关面对此类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多以“非法经营罪”处理。非法经营是一项经济犯罪,主要指的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这与买卖人体器官案件的特征、危害性不可同日而语。
由于案发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以前,因此安坤一案最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五人罪名仍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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