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有军)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春梅建议,为了更好地推动文化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政府应建立科学的文化改革发展评价体系及督导制度。
“随着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以及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文化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被提到了国家战略地位,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氛围越来越浓,步伐越来越快。这次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文化工作做了具体的阐述和部署。”刘春梅对中国经济时报说,作为省级文艺院团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感到由衷高兴。
刘春梅表示,近些年,党和国家在很多工作上建立了评价体系和督导制度,收到了较好效果。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一项较大的改革工作,如果只是一般性地强调要求,落实效果不一定好,只要上级有硬性的评价体系和刚性的督导举措,就会引起各级的充分重视,落实的速度就会更快,效果也会更好。她建议政府建立科学的文化改革发展评价体系及督导制度:一是对深入推进院团体制机制改革状况进行重点评价;二是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状况及摆布进行重点评价;三是对优秀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效果进行重点评价;四是对政府对于文化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评价与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