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雪峰
就在各方猜测
*ST国药大股东会否减免上市公司部分债务以扭转资不抵债困局的同时,
昌九生化、
ST宝诚、
*ST珠峰等公司在今年元旦前后先后获得了大股东或银行的债务减免,合计接近2亿元。
其中债务缠身的*ST珠峰一次性获得拉萨农行免息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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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去年三季度末账面净资产接近-1亿元,而
ST德棉第四大股东山东德棉集团则豁免了公司高达6344万元的债务及连带责任,此次豁免的债务将依据会计准则直接计入ST德棉2012年度损益,这对于2011年全年及2012年前三季度分别亏损9900万元、540万元的ST德棉而言无疑是扭亏利器。
甚至连死磕深圳国资委、在资本市场翻云覆雨的宝能系也对上市公司采取了债务减免的措施。ST宝诚在去年最后一天获实际控制人深圳钜盛华实业公司豁免债务3800万元,后者与傲诗伟杰、深圳华利通组成的宝能系曾连续三次举牌
深振业A,令其大股东深圳国资委被动增持三次以保证控股地位。获得资本大佬的债务豁免,对于净资产为-2300万元的ST宝诚而言意义重大。
上述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大多是连年亏损或资不抵债,并且这些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往往不是银行,从银行授信或贷款的角度而言,这些公司不仅还贷信用不佳,并且也无保值增值的抵押物。正因为如此,*ST珠峰债权人之一的拉萨农行仅要求公司偿还本金,而把拖欠的利息几乎全部减免。
有人称,减免利息收回本金是明智之举,而大股东豁免上市公司债务也是无奈之举,否则,基于债多不压身的固有思路,部分在经营上难以为继的上市公司会一拖再拖,资质稍好点的公司可能会以债养债,而形同空壳的公司则最终会令债权人持有的债权变成类似于呆坏账之类的不良资产。
更有甚者,部分公司会以债务作为向债权人谈判的砝码,倒逼债权人不得不减免部分债务,否则所有的债务均将不予偿还。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案例,当大股东或银行因某种原因承诺将减免部分债务后,某些公司便堂而皇之的将该承诺视为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就这样被绑架。
从资产评估的角度而言,每一项资产都存在增值或减值的可能性,唯独负债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约定利息的除外),更不会凭空消失,这说明上市公司对债务承担无限期归还义务。然而现实情况是,部分公司并不把及时偿还债务视为义务,相反还过度依赖债务减免,希冀通过减免债务的方式获得债务重组收益或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在这里,债务减免实际上成为了双刃剑,短期内确实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业绩的资产,但从中长期来看,频繁依赖债务减免无助于提高主营业务质量,还会形成经营惰性,这显然有悖于债权人减免债务的初衷。
作者: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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