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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对官方的强烈不信任感,一方面迫使政府继续经商,延缓了公权力退出经营性领域的步伐,甚至越陷越深;另一方面也迫使政府为吸引投资,投入更多的权力资源以抬高利益预期。这些,都加剧了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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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怀开始改制了,要将国企“津沪电报局”改为公私合营的“中国电报局”,吸纳民营资本参与。
1882年4月,津沪电报线刚刚开通三个多月,中央就批复了李鸿章报送的《电报局招商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兴造电线固以传递军报为第一要务,而其本则尤在厚利商民力图久计”。为了兼顾军用民用,电报局必须“官督商办”,在保障“商受其利”的同时,确保“官操其权”。
此时,38岁的盛宣怀已经成为这家大型国企的唯一总经理(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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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的条件是相当具有诱惑力的。
这家公司的最主要资产——津沪电报线,完全依靠国有资金建成,总投资为17.87万两(约相当于如今3570万元人民币)。改制后,规定改制当年由商股归还财政垫款6万两,再在今后的5年内分期免息归还2万两,政府财政总共收回8万两。而剩余的9.87万两,则全部留在公司内,作为官方拍发电报的预支费用。这等于说,改制后的电报局,将从政府这个大主顾手里,不仅获得8万两的无息贷款,还可提前获得将近10万两的预付款。
改制方案是出让50%的股权,筹集10万两的商股。不论公司盈利与否、盈利多少,商股将获得一笔稳定的收入——“酌提官利、长年一分”,即10%的年利息。这种“官利”,实际上就是股东股本金收取的利息,在分红前支取,计入公司成本,在当时大清国的股份制企业中,是一种普遍现象。而政府继续持有的一半股份(“官股”),则在10年之内不得提取“官利”,10年之后其应得的“官利”及分红,也不得套现,必须留在公司内,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再生产。显然,这一方案是完全向商股倾斜的。
此外,中央还承诺承担中国电报局5年的护线任务,每年1.1万两的护线经费完全由财政开支,并承担电报学堂1年的运转费用,
更为引人心动的,电报这种行业几乎注定是垄断型的。招商伊始,电报局在上海的主管、后来著名的思想家郑观应指出:“中国电报乃独市生意,招股不难”。当然,官方对“独市生意”是不会公开承认的,当老外们质疑中国电报实行“专办”垄断时,大清政府辩解说:“专办云者,谓一人垄断而言”,而“华商无论何人,如经国家批准”,皆可办电线,“仍无垄断之实”。虽然从理论上说,官方的辩解能自圆其说,但在大清特色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下,电报的垄断却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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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的推行,对于中国来说,不亚于一场革命。
津沪之间,原先最快的交通方式是轮船。北京与上海之间的信息沟通,在京津段,由快马传递,津沪段由轮船传递,一般也要12天,紧急军报可快至6天,而到了冬天天津封港,需时更多。1897年京津铁路与海运连通后,北京与上海的邮递周期大为缩短,但一般也需要5天。
而1881年津沪电报的设立,及1884年京津电报的接通,使京津沪之间实现了信息的零距离传送,这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都是十分重大的变革。
主持电报局工作的盛宣怀相信,这将是一门回报极其丰厚的生意:“中国电线势必先难后获,故必有远识者乐从其事”,“中国人众,自必信多,将来电信四通八达,所取信资,当可日增月盛。”“中国电信愈推愈广,故本局余利势必愈久愈多。”
对此改制,中央给予了高度重视,津沪电报局继创造了大清改革史上的高速建设的奇迹(从动工到运营仅8个月)之外,更创造了高速改制的奇迹(从营业到改制仅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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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场改制似乎受到了股市的冷遇。
盛宣怀日后回忆说: “本局开创之初, 商情视为畏途, 集股甚少, 而置造电线成本逾倍, 无非先行挪借, 而后将利还本”。于是,电报局的主管人员们,如盛宣怀、郑观应、谢家福、经元善等人,纷纷想法设法筹资购买股份。一则,他们十分清楚这个产业的未来价值;二则,他们必须在无人响应的时候作为表率;三则,作为实际的管理者和控制者,只有看到他们将个人的资金投入之后,其他股东才敢放心地跟进。
这种情况,在大清国的第一轮改革开放(洋务运动)中,十分普遍。盛宣怀、唐廷枢、郑观应、经元善这些亦官亦商的人士,在创业初期不得不自行购买企业的股份,也因此从日后的股价暴涨中获利匪浅,成为富豪。传统的史学解释,往往将这些解读为以权谋私,其实,从创业初期的艰难来看,这更是他们作为“弄潮儿”所获得的超值回报。
招股起步不顺,首先源于民营资本对官方的不信任,他们宁愿寻找外资公司,争相“附股”。不少外资企业,如美资的旗昌轮船公司等,主要资金其实都是内资,主要股东也都是华人。更有甚者,一些列强使领馆也为纯粹的民营企业提供国旗保护,让他们“挂靠”经营。这些民营资本披上了一身“洋皮”之后,就能享受到大大减少来自官府的骚扰和敲诈,并免交作为内资所不可避免的许多苛捐杂税,也能在商业纠纷时获得列强“领事裁判权”的庇护,双方各取所需,一时之间,大清国“外企”林立,洋旗飘扬。
而改制的国有企业,其内部管理也的确令人难以放心。在津沪电报线开通之前的其它小型电报局,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遭到御史等纪检部门的多次指控。而津沪电报开业之后,仅4 个月就支出了1.9万两,收入仅有6000余两,严重入不敷出。这固然有侧重军政官报所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但内部管理也是绝大的问题。实际上,这也促成李鸿章改制、走官督商办,以便通过明晰产权,减少经营中的贪污、浪费现象,进而减少财政的负担。
缺乏信任之外,华商自身的资本实力也并不强。张之洞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华商)趋利也,近则明,远则谙”,“见小、欲速、势散、力微”,而且“资本难集,心志不齐”。因此。他与李鸿章一样,主张“官为商倡,先行筹款垫办”,“唯有先筹官款垫支开办”,必须先由国资作为种子,起引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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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尴尬,在1886年将国营的“开平铁路公司”改制为股份制的“中国铁路公司”时,也再度出现。(参阅本专栏《你办事,我不放心》)
当时,已经营运的开平到阎庄一段,共长44.8公里,仅运煤一项,每年就能确保3万两的营业收入,灰石杂货等,可得1-2万两,搭客也可得万余两,而养路的成本约2-3万两,因此效益颇丰,分红可达5厘(5%)到1分(10%)。如果再将铁路延伸到天津、大沽,所经盐场、乡镇和轮船码头很多,获利能力将大大上升,“未可量也”。
但是,这么好的项目,受到市场冷淡。上海的英文报纸《北华捷报》(North-China Herald)采访了天津的投资者们,询问他们为什么不愿意附股投资,回答非常明确:“我们不相信这班官员们”。
投资者们说,自己曾经在招商局投资,但招商局从来没有就资产的处理征求过他们的意见,他们对公司的业务毫无发言权,铁路公司也完全可能如此。
《北华捷报》认为:“天津的资本家和商人们很愿意筹集筑路所需要的全部股金,但条件是必须保证所投资金不被剥夺,并让他们取得对企业应有的管理权。”
吊诡的是,天津当地的富豪们虽然毫不信任政府所指派的企业管理者,却十分信任在天津的一位俄国商人,如果这位俄国人能担任铁路公司的总经理,他们一定愿意投资。
民间资本对官方的强烈不信任感,一方面迫使政府继续经商,延缓了公权力退出经营性领域的步伐,甚至越陷越深;另一方面也迫使政府为吸引投资,投入更多的权力资源以抬高利益预期。这些,都加剧了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恶性循环……
(作者系太平绅士、历史研究者。文章系《权商盛宣怀》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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