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表示,在沪港通试点初期,香港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市场产生的相关税费暂时比照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管理,待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进一步政策后再做相应调整。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称,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即沪港通),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并明确6个月准备期后,沪港通有望正式启动。
针对沪港通涉及的香港和内地股票在交易时的收费和税收问题,邓舸指出,收费和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双方交易所和结算所税费标准收费,不新增投资者成本。即投资者买卖对方交易所市场的证券,按照双方市场参与主体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和税收,涉及双边税收安排的按照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除此之外,沪港通业务不向投资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沪港两地交易日存在一定差异,如2013年有23天差异;对此,邓舸透露,双方商定:如一方开市、一方休市,休市一方不提供参与开市一方的交易服务,并提前发布公告。
邓舸指出,沪港通推出后,由于香港市场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市场,各类境外投资者均可通过这一途径参与上海A股市场,事实上大大提高A股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而内地投资者也可通过沪港通,与海外投资者共同参与香港市场。这都难免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监管挑战。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双向开放的市场条件下更好地加强和改进资本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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