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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统计欠款高达9.18亿,历时长达9年 ●政府积极处理,以资抵债化解积案 ●恢复融资功能,产业转型是发展方向 海南高速何时收回巨额欠款 证券导报记者 王全 刘贡 谁也不知道海南省交通厅何时偿还海南高速(000886)巨额欠款! 证监会不知道,于是海口特派办2002年10月把海南高速列为风险隐患的重点公司。 国资办(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知道,虽然2002年8月15日向海南高速发来《关于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左幅补偿合同签订事宜的函》中表示“预计2002年11月30日前签署”,但到现在也未见动静。 海南高速公司董事会更不知道,因为公司多次公告显示:曾连续几年向政府行文请求解决拖欠款问题。但至今没有见到有关还款结果的信息披露。 新债旧债知多少 海南高速债权由来已久。原第一大股东海南交通厅所欠的公路补偿款,前后长达九年。 海南高速于1993年8月定向募集设立,1997年12月招股发行,1998年1月23日挂牌上市。1995年12月27日海南东线高速右幅建成通车,1996年底左幅动工,1998年3月左幅(海口—琼海段)竣工通车,2001年1月左幅(琼海—陵水段)通车,2001年9月28日左幅(陵水—三亚段)通车,至此左幅全线完工。而至今右幅与左幅相对应的公路投资补偿回报海南交通厅仍未偿还。右幅和左幅补偿欠款按海海南高速单方统计如下: 1997年12月招股说明书中列示,1994年至1997年6月30日海南省交通厅欠付公司补偿款以及养护费4.37亿元,并约定于1998年6月30日之前付清。 1999年年报显示,截止1999年12月31日,交通厅欠公司补偿款及国内外贷款利息高达7亿多元。 2000年年报显示,截止2000年12月31日,交通厅欠款高达8.35亿元。 2001年年报显示,截止2001年12月31日,交通厅欠款高达9.18亿元。 2002年1—9月份应获补偿款数为9752万元。 而海南审计厅公告在2002年7月13日至2002年11月12日对海南高速左幅补偿进行审计确认,但记者向审计厅办公室询问审计确认结果时,得到答复仍是无可奉告。 海南高速,发展“低速” 目前国内大多数从事高速公路的上市公司是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品种,股价较为坚挺,如宁沪高速(600377),赣粤高速(600269),福建高速(600033)等等,就连燃气股份(000793)投资高速公路产业后也表现为大牛股形象。而海南高速自1999年风光之后,就一直处于“低速”,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相形见绌。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综合补偿条例》,对海南高速的公路投资以燃油附加费进行综合补偿,并以公司对公路的投资总额作为政府给投资者直接补偿的补偿基数(补偿基数由公司与交通厅共同核定并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确认),投资补偿利率按照当年元月1日五年期国家银行长期基本建设贷款利率计算。 可见投资额和贷款利率是影响业绩的主要方面。从公开信息看,五年期长期基本建设贷款利息逐年调低对公司业绩产生了重要负面影响;同时,在投资额(左幅陆续通车)增大情况下,业绩几年来一直处于几分钱,就不能不说与欠款无相关了。伴随年报上逐年增加的欠款,资金成本成倍增加,财务负担加大,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已,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份,海南高速只好背债向开发银行、建行、光大银行等共借款3.6亿元。 而左幅补偿未签订,收入只能参照以前右幅补偿合同,业绩收入得不到确认,股东权益更是不明确,因此,公司近几年的财务报告中会计师都出具了保留意见。若今后签订的左幅补偿方式与右幅不同,势必对以前业绩产生调整影响。 交通厅为何一直不还款?国资办只是说交通厅没有钱还,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又投入其它公路的建设了。从海南高速与交通厅有关关联交易看,的确有些长期应付款(国内外贷款)列给了交通厅,显然交通厅的资金需求较大。 以资抵债时间表看2003年 为解决以上巨额债权问题,海南省政府是积极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在1999年11月2日的一次会议上明确了两条原则:政府与企业都应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补偿款的偿还问题建议通过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加以解决;左幅补偿问题,建议从工程决算总投资中扣除政府投入部分以及国内外贷款(国内外贷款由省交通厅负责还本付息)后,确定补偿基数,并由省交通厅与公司签订左幅补偿合同。 1999年12月6日,海南省政府召开了省长办公会议,同意转让公司国有股权,通过转让国有股权可以基本偿还所欠公司的公路投资补偿款。 2001年11月21日,国资办牵头组成了“海南高速”国家股转让研究小组,开始对“海南高速”国家股转让进行实质性探讨。 但2002年8月12日交通厅持有海南高速23.62%股权无偿划拔给了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先前的一些决定又有了变化。金城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内多家公司对股权转让感兴趣,但省里已经否决了股权转让方案,确定交通厅的欠债由政府承担偿还。有关人士分析,否决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认为海南高速仍是块优质资产,舍不得转让。 国资办负责人表示,股权划拔给金城公司,是为了明确出资人,交通厅是行政单位,按规定不能持股。同时指出政府承担还款,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现金,将主要采取以资抵债的形式。 当问及政府会拿什么资产来抵债时,国资办负责人表示暂不能透露。这位负责人说,以什么资产抵债,是双方协商的事,要看海南高速同不同意接受。有关这方面的资本运作,政府一直在进行中,这也是补偿合同迟迟未签订的原因之一。但可以确定,以前签订的右幅合同所欠的补偿款政府会按合同执行,左幅补偿合同作补充后再签订。大体上,欠款应该在2003年内解决。 一般认为,交通厅持有海南高速的股权划拔给金城是为今后股权转让创造条件,尤其国有股权向外资转让的政策已经出台,股权转让顺理成章。但金城公司负责人表示,现阶段未有这方面打算,按政府要求,金城首要任务是保管好这部份股权。 产业转型是发展方向 抵入什么样的资产,预示着公司向什么产业方向发展。公司近几年来一直向酒店旅游、房地产业发展,以金银岛酒店为依托,投资三亚大东海旅游广场和海口仙泉大厦,取得了一定成绩。 其实,海南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各位投资者对公司普遍看好。国家开发银行海口分行认为海南高速有它特殊的优势:东线高速公路这块资产不能移动,使用价值具有唯一性,就是长期贷款再放上10年也不怕,它不会跑掉,并将越来越好。因此早在1998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就借款6亿元给海南高速, 2002年底又借3000万元给海南高速作为流动资金。 那么政府会抵入什么资产呢?一说海南西线高速公路,但它是政府投资,再作资注入海南高速没有什么意义,到时候交通厅又没有钱可付;或者政府变卖其高速公路经营权套现还款;不过政府土地较多,当然给予好的地段也是不错的选择。 相对岛外高速公路类公司设卡收费,海南特区“一脚踩到底”燃油附加费补偿收费的政策走在全国改革前沿。西线高速政府投资已建成,海南高速投资岛内高速公路的使命暂告段落,25年的经营期限为时不多,转型是必然。国资办也提到今后海南高速应产业转型,加强法人结构治理,尽快恢复海南高速融资功能。 的确,把海南高速业绩做好,恢复融资功能,这才是方方面面的最大利益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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