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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基金公布2002年中报后,基金管理费问题便成了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特别是对于一些亏损基金的经理人,他们在投资亏损(有的甚至是巨亏)的情况下,仍然提取着高额的基金管理费,投资者意见很大,建议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呼声不断。
笔者认为,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确有必要。因为目前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已与基金管理人的理财水平严重脱钩,与我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严重背离。1.5%的年基金管理费率,对任何基金管理人都一致,理财能力强的难以多得,理财能力差的也不少拿,这实在是一种新形势下的“大锅饭”分配形式。在我国早就打破了“铁饭碗”的情况下,打破基金管理人的“铁饭碗”也势在必行。
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必须实行浮动的管理费率。对于那些业绩优异的基金管理人,允许他们按1.5%的年基金管理费率提取管理费;对于那些业绩一般的基金管理人,应降低他们提取基金管理费的比率;对于那些造成亏损的基金管理人,只能按最低的管理费率提取管理费;对于那些造成基金巨亏的基金管理人,应取消他们提取基金管理费的资格。只有实行这种浮动的基金管理费率,才能真正调动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全心全意地为基金持有人理财,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制度的优越性。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基金管理费的浮动费率可以定位在0~1.5%这一区间。
可以说,现在正是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的大好时机。据相关传媒报道,目前社保基金挑选首批基金管理人的工作正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本月29日将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评审,包括华夏、华安、南方等管理公司在内的十家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目前正厉兵秣马,进入紧张的冲刺阶段。趁此良机,从社保基金开始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实在是很有必要。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因此它不宜承担太大的风险,它进入股市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基金的增值,因为目前社保基金的增值功能太差,几乎与银行存款利率等同。然而,股市偏偏是一个充满了风险的地方,因此,如何以尽可能小的风险搏取尽可能大的收益,这应是社保基金进入股市寻找基金管理人的目的所在。然而,从基金管理公司来说,他们之所以争当社保基金的管理人,为的无非就是那稳定而又丰厚的基金管理费而已,只要能够争得社保基金管理人的资格,一年下来少则几千万、多则上亿元的管理费收入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只是对于社保基金来说,这种提取管理费的方法并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如果是赚了钱,支付这笔管理费倒没什么;但如果是亏了呢?亏去了本金不算,还要再亏去一笔不小的管理费用,这岂不是亏上加亏?这岂不是拿老百姓的“养命钱”做人情、当儿戏?因此,为了尽可能地对全国人民负责,作为社保基金来说有必要在管理费问题上与基金管理公司“斤斤计较”,特别是在投资没有盈利的情况下降低管理费支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是把管理费的支出与社保基金的盈利挂起钩来,也即是要实行基金管理费率的浮动制。
因此,笔者建议从社保基金开始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实行浮动的基金管理费率,把基金管理人的理财水平与他们的所得结合起来。这既是对全国人民“养命钱”负责的需要,也是完善基金管理费提取方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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