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 贾康博士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中提出,2001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根据当前经济形势、近期变动因素和发展要求而制定的客观调控方面的重要方针。 ■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已取得明显成效 启动于1998年第二季度的积极财政政策,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影响叠加到国内经济周期的低谷阶段,使经济增长明显趋缓的情况下,为抵御外部冲击、扩大内需而采取的果断措施,属于宏观调控中的反周期操作。 近三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据有关部门测算,这一政策对经济增长(以GDP增幅衡量)的贡献,1999年为2个百分点,2000年可能略高于2个百分点。 2000年,宏观经济的一系列重要指标,如物价、消费、出口、投资等,都呈向好态势,国民经济终于出现转机,1至3季度GDP增长率重新跨过8%,今年估计将达到或接近8%。 ■三个方面因素决定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 今年经济形势的好转,既有近三年反周期调节中经济内在方面的积累因素,也有国内国际某些外在方面的阶段性影响因素,好转的基础尚不牢固。有三个突出的方面值得特别关注和作进一步的观察(或努力): 民间投资的跟进状态如何。 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扩大国家举债规模,运用筹得的资金安排政府投资,从而在扩大内需的同时,改变市场预期,拉动民间的投资和消费趋于活跃,使整个国民经济回暖。民间投资是否真的跟进了,是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效应是否发挥到位的一个重要判断。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接近12%,民间投资的增幅则不到6%,后者虽然比前两年的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明显低于国有部门投资增幅。今年全年的情况如何,统计数据要待明年一季度得出。 只要不能认定民间的投资充分跟进了,积极财政政策就不宜改变,以防止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世界经济的变化趋势如何。 2000年世界经济运行情况较好,大部分时间中,最具影响力的头号强国美国的状态尤佳,欧洲、亚洲和周边国家的情况总体也不错,因而我国的外贸增长相当强劲,全年进出口总额增幅将甚高(可能近30%)。 但第四季度时,美国经济已露疲态,人们甚至开始议论其如何避免“硬着陆”的问题,而明年,另一关联密切国家———日本的经济恐难见大的起色,某些亚洲国家的状态甚至可能恶化,一些经济学家已经提醒“防止又一次的金融危机”。总体而言,我国明年外贸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很可能明显劣于今年,这样,外需减弱,扩大内需的任务便相应加重,从这个角度看,积极财政政策也有必要继续实行。 深层结构调整、体制与机制转换的进展如何。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直接表现为在经济运行状态层次上的政府支出扩张,而要解决好中长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问题,仅靠这种扩张是不行的,必须利用这种扩张所带来的一定时间内的“喘息之机”(操作余地),努力化解深层的结构制约和体制制约,推进制度创新、机制转变,深化政府、企业、市场诸方面的改革,从而为经济今后的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撑。1998年以来,在推行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工作有所进展,但客观地说,还有不少方面不能令人满意,结构、体制问题常常十分明显地表现为增长的障碍(试观粮食结构、钢材结构等的现状和“建个商品交易市场要盖112个行政图章”的事例)。 因此,在经济形势好转,但基础并不稳固的情况下,继续实行一段积极财政政策,同时充分利用操作空间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是追求长期发展的较合理的配套。 总之,正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出的,我国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经济增长的好形势需要巩固和发展。为了服务于增长的大局,并有利于体制、科技创新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一系列任务,2001年需要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金融监管应该切实加强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电子商务室副主任 荆林波博士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明年我国经济工作的十个具体方面中,第六个便强调了要切实加强金融监管。 ■为什么要进行金融监管 国际资本的跨国境流动要求进行监管。 10年前,每天约有1900亿美元经过纽约、伦敦和东京货币交易商的手;到2000年,每天的交易额几乎达到2万亿美元。在1990年,有500亿美元的私人资本流到新兴市场;1999年这个数字是3360亿美元。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世界资本市场已经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资金在跨国界流动,国际资本流动达到了空前规模。 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前,许多人认为资本在所有国家之间自由流动,与商品和服务的自由贸易一样可以互利互惠。所以,限制资本流动,好比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对每一个国家,无论是富国还是穷国,都是有害的。 然而,资本自由流动却存在负面影响,即诱发经济危机。一旦某国由于资本流入遭受危机打击,一方面要承受经济滑坡和停滞的打击,另一方面还要丧失制定某些政治和经济政策的独立性。一位经济学家指出,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上,资金没有国界,欺骗也不分国界。如果要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监管,以及自律组织的国际合作。 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也需要强化市场监管。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的金融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由于我们对金融市场的认识不足和监管不利,也伴生了大量的金融违规事件。比如,国债期货的“3·27风波”,股票认购的“8·10事件”。最近关于“基金黑幕”的争论,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市场秩序的关注。 新业务的出现,市场风险的加剧,无论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从政府宏观管理的角度,都需要对金融市场强化金融监管力度。 ■如何强化金融监管 在建立和实施金融市场风险管理构架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 明确自身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 从客观实际出发(包括财力和心理等因素),设定可承受的风险范围,不可过大,也不应过小。过大容易导致经营危机;过小不利于充分利用企业资产,进行保值和增值。明晰每一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做到权责利对等,激发进取,防范过激冒险行为。通过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实现最优化经营。 制定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具体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衡量、选择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的控制、风险的监察和风险的报告和评估等环节。在风险的衡量方面,人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测试方法,并建议采取压力测试检查风险控制系统。必要时,对以上步骤重复进行,修正上次的不当之处,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从全球资本市场和国内资本市场自由流动的角度,考虑分析资本市场的风险。这就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审时度势,高瞻远瞩,防微杜渐,建立一套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确保有足够的信息反馈和公众监督系统。 信息社会需要相应的信息系统,而对于高风险的金融市场来说更是这样。只有高效的信息反馈,才有可能满足市场有效前提的存在,才能促进投资者的合理流动,加强国内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以及与国际监管组织的交流合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应当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作用,利用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内部关系,同时应当与国际组织加强交流,特别是在全球化和网络化的冲击下,这种国际间的合作显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了。 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还缺乏许多相关法律,对修改《公司法》呼声很高,特别是我们未来“入世”之后,我们还面临许多与国际对接的法律问题。这需要大量既熟悉国际惯例又了解国情的人才,积极投入到构建监管法律体系的工作中去。 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通过行业自律来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取的方法。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方面加强了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另一方面有利于简化工作程序,避免政府机构臃肿庞大。 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对于市场操纵行为、内幕交易、过度投机行为,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惩不贷。姑息养奸的行为,诸如为了活跃市场对大户的放纵,最后只能是引火烧身。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0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