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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掌上办”|辽宁移动办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操作指引

(来源:沈阳地税)

当前,辽宁省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许多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居家办公。辽宁省税务局聚焦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利用智慧服务优化掌上服务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操作吧:

一、登录辽宁移动办税APP,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

方式1:点击【首页】-【代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页面。

方式2:点击【首页】-【办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页面。

方式3:在【首页】上方点击【+】选择【搜索】,在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点击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页面。

二、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能,依次点击【销售方基本信息】【购买方基本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是否邮寄发票】按要求完成填写后,点击“生成申请表”,详细操作如下所示:

  1. 填写【销售方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2.填写【购买方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3.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点击【增加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进入详细页,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温馨提示:若您存在多条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需在详细页内再度点击“增加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继续添加。

4.选择【是否邮寄发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三、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申请表”,查看申请表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表”。

四、申请表提交后,弹出提示资料上传窗口,点击“确定”上传附列资料,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

五、提交申请后,弹出“提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完成【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

温馨提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辽宁移动办税APP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查询及缴款】功能进行缴款。缴款后,如您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中“是否邮寄发票”选择的是“是”,主管机关会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至您税务登记中的生产经营地址;如您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中“是否邮寄发票”选择的是“否”,您可前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前台或自助办税机进行发票打印。

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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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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