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7年中国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到1999年成立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业界追踪数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终于制定完成,预计8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此次基金法会有什么特点呢?
■私募基金依旧无法可依
《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肖已经明确表示,正在制定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内容仅涉及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等,不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其实今年5份,在南京召开的研讨会上,起草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就宣布,由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目前条件尚不成熟,所以现在的《投资基金法》缩小为《证券投资基金法》。曹凤岐对此的解释是:“很多事情我们做不了的就不要去做,而重点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是完全有必要的。”
而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夏斌多次表示反对,他认为,私募基金在中国存在并且正在不断发展,已是不容争辩的事实,而《证券投资基金法》将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排除在外,没有对私募基金活动作出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安排,不利于市场秩序的稳定。人大金融研究所的崔勇博士也认同此观点,他告诉记者,此前关于投资基金法的最引人注意的是私募基金能够被列入立法内容,起草小组表示私募基金不能被列入立法内容,当时他就十分失望。因为中国的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本来就大,如果有法可依,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法》
出台不会影响基金行情
但市场人士对《证券投资基金法》显然持赞同和认可的态度,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王群航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是个好事情,因为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差别太大,的确不能靠一部法律就规范过来。但他认为,即使《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也不会对基金市场行情有什么影响。研究中心的胡立峰博士也认同王群航的观点,他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属于比较大的原则的规定,而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主要是依据净值,对基金能够有较大影响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一些法规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