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逐渐淡忘了曾经轰动一时的银广夏股票盗买风波后,只有当事人的痛苦仍真实而深刻地存在着,并没有因时间的流失而消减。同样不能遗忘的还有原告的律师。 2003年12月2日,股民贾铁英的律师杨光琰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打电话,询问他所代理的银广夏股票盗买案的再审情况,但电话没有打通。 贾铁英于2003年3月3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再审申请。据该案律师杨光琰介绍,法院安排庭长于4月1日接待面谈,答应很快给予答复,但至今没有回音。 杨光琰获悉了另一个不好的消息:2003年11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股民傅忠林诉长城证券北京阜城门营业部股票被盗卖盗买一案败诉。这是全国银广夏股票盗买案中第三起股民诉证券公司失败的案例。 傅忠林是在贾铁英案件的启示下提起民事诉讼的,贾铁英因为执着的上诉,不但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赔偿,还因为败诉而承担了4万人民币的诉讼费用。 傅忠林终于知难而退了。一审败诉后,71岁的傅忠林老人通过他的律师杜宝河告诉记者,打这个官司太难了。他不准备再上诉。 2001年9月9日起,银广夏股票创下了连续跌停15天的记录。据中央电视台与《上海证券报》联合调查,仅前5个跌停日,全国已有9位股民的账户上出现股票被盗卖后置换为银广夏的案例,占这5天银广夏股票总成交量的33.96%,股民累计损失126.56万元。 在全国范围内的银广夏股票盗买案的30名受害者中,三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截至目前,无一例外地败诉。 另辟蹊径的诉词 和贾铁英的故事基本相同,事情发生在银广夏造假股票被停牌后重新复牌的第三天。傅忠林发现其股票万杰高科700股、五洲交通500股、扬子石化2000股、皖能电力1500股、ST猴王1000股于前一天,即9月10日被卖出,同时账户中换入了银广夏1300股。而9月10日他并未去证券公司,未通过电话委托系统交易,未委托他人代为交易,交易密码也始终妥善管理,从未告知过他人。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根据证券公司的记录,傅大爷的5只股票是在1分多钟时间内相继卖出,而且都是即时成交。 如果保管在银行保险箱的价值2万元的珠宝丢了,公安局一定会立案,小偷抓住之前,银行也会向失主进行赔偿;但如果存在证券公司的同样数额甚至更巨大的证券丢了,不但在公安局立不了案,股民要告证券公司民事赔偿也屡屡败诉,因为证券公司说是股民自己丢了密码。 在相同的三起诉讼中,都涉及到相应的股票交易究竟是不是通过原告的交易密码完成的?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使用密码才能进入交易系统?是不是除了客户本人以外绝对没有别人可能通过某种技术手段知道客户的密码? 所有问题都汇聚为一个核心,便是交易系统的安全问题。全国有30多名银广夏股票盗买案受害者,已经查明的近十名受害者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使用的交易软件全部是同一家软件公司提供的产品。 杜宝河律师更认为自己找到了证券公司无法推托责任的管理漏洞。他在诉讼中表示,证券公司在电脑屏幕的右下方公开客户股东代码是重大过错。 他认为,被告公开客户股东代码,就像银行将客户的存折放在营业厅里任人随便拿一样。如果说客户密码的失密存在着多种可能性,需要具体分析原被告双方责任的话,那么股东代码失密的责任则完全在被告方。而且对于电话委托交易系统,他认为是完全不设防的系统,在更多环节、更大范围内存在着失密的可能,存在着系统性安全隐患。 另外,杜宝河律师还认为,即便密码是在原告操作时泄漏的,被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被告散户大厅公开化的操作环境根本就不适合静态密码的应用。如果将密码管理比做客户必须要过的一座桥的话,那么被告提供的是一座颤颤巍巍的独木桥。在被告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如果密码能给盗窃者带来好处的话,密码失密将不会是个别现象。 但股民仍然败诉了。包括傅仲林一案的法官们更同意被告的理由,他们担心,如果对究竟是谁在使用密码进行交易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下,作出由被告承担最终结果责任的判断,由于法院判决的既判力和判决对社会公众的指引作用,会导致一部分人采取逆向选择,在股票交易受到损失时即提出股票被盗卖的主张,则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风险警戒 在贾铁英一案的终审庭,一位来自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的官员出庭为原告作证称,“目前券商所使用的信息系统确实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而且本案交易是一个非常异常的交易,银河证券安外营业部不应该逃避责任。如果本案投资者胜诉,将会督促证券公司进行技术更新,提高操作系统的安全系数。” 然而这位官员的证词并未引起法官的注意。按照证券行业目前普遍现状来看,作为被告的证券公司似乎并无明显过错:交易系统是开发商开发的,各证券部都在使用;电话委托更是一种普遍应用的交易方式;各证券部的交易环境也大同小异。 正是这种普遍性凸现了券商证券交易的整体系统性风险。目前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处于什么水平,二者是否相适应?如何看待电话委托的系统性风险,其发展前景如何?静态密码是否适合在散户交易大厅那样开放性的环境下使用,动态密码及指纹认证的可行性如何?杜宝河律师认为本案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安全问题值得有关人士进行整体性的思考。 作为历史很短、发展很快、技术含量很高的新兴行业,重视证券业交易安全管理并不断提高其水平是必要的。杜宝河建议,有无可能借鉴银行大集中的模式,建立地区性的数据处理中心,证券部只设置终端系统,以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等。相比之下,除去提高技术水平外,对股东代码加强安全管理于证券公司而言只是举手之劳,但也需要他们的安全意识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