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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反诉不侵权的官司在北京开打。
今年4月推出全铜版纸印刷的“彼得兔”系列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本月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将英国费德里克·沃恩公司告上了法庭,这是国内因被控商标侵权的一方首次主动提请法院确认不侵权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彼得兔”是英国著名女作家毕翠克丝·波特(BeatrixPotter)创作的一个经典动物形象,让全世界读者着迷的除了毕翠克丝·波特的文字,还有她自己手绘的插图。在英语国家里,几乎每一个孩子都有过一两本《彼得兔》或者《汤姆小猫》。
今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推出了一套四本“彼得兔”系列,分别是《彼得兔的故事》、《汤姆小猫的故事》、《点点鼠太太的传说》和《平小猪的故事》。就在该套图书上市不满一个月的时间,英国的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通过向此书的经销商发函和向中国工商部门投诉的方式,认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使用“彼得兔系列”字样和“彼得兔”的部分插图时,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使中国社科出版社暂停了该套图书的发行。
中国社科出版社有关人士表示,在他们推出该套书籍之前,已经进行了谨慎的版权状况调查,确定“彼得兔”系列图书早已进入公共版权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而记者了解到,费德里克·沃恩公司在1993年,即这套图书版权即将过期时,在中国将“彼得兔”三字及书中毕翠克丝的大量手绘插图都注册成了商标,其中包括在“图书”类别上。因社科出版社出版的四本书中使用“彼得兔系列”及一幅“彼得兔”的绘图,费德里克·沃恩公司认为这种使用侵犯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于费德里克·沃恩公司的说法,中国社科出版社认为:出版社完全按照著作权法及新闻出版的有关法规进行合法出版行为,在该套毕翠克丝系列作品集中使用“彼得兔”及绘图完全是对作品的直接、合理的使用,是为了代称毕翠克丝作品,这种使用完全是为了描述作品内容,而根本未作标识出版者使用。因此,出版社认为未侵犯费德里克·沃恩公司的注册商标权。目前他们已经聘请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以费德里克·沃恩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出版社不侵犯费德里克·沃恩公司商标权。据悉,“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在国际上是通行的做法,但在国内尚属首例。(记者 李瑛)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