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 甄世宇) 国务院“九条意见”首次颠覆了证券市场上沿用了十几年的对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的“特殊照顾”政策,将企业上市的条件从对所有制和行业的限制,变为是否“优质”。
“九条意见中‘健全有利于各类优质企业平等利用资本市场的机制’的提法与以前有很大不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郭锋博士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一变化。
过去国家重点扶植和鼓励两类企业上市,一类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另一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重点扶植国有企业上市,就是利用证券市场为国有企业扶贫解困,解决改制和融资问题。而没有给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平等的机会。”郭锋说,“另外,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上市,也带给了股市很多教训。”近年来能源、交通、高科技企业能够顺利上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特殊照顾”。“有些企业也许符合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但企业本身素质不高,不符合上市条件。这些包装上市的企业上市后出现不良现象,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郭锋认为,新提法最大的意义在于否定了十几年来的两条“特殊照顾”政策,不分所有制形式和行业,更符合《证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将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也使资本市场资源更有效的配置。他同时预见,“九条意见”的出台将给广大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风险投资企业带来更多上市机会。
“九条意见”的出台还将敦促现行法律中不适当条款的修改。“比如现行《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5个发起人,而国有企业可少于5人;另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营三年才能发行上市,而如果是母公司改制过来的国有企业可以例外。这些条款对民营企业就很不公平,都将出现调整。”郭锋向记者透露,《公司法》的修改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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