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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现决定自2004年5月10日起开始办理申购业务、自2004年5月21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交通银行、华泰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广东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大鹏证券、山西证券、金通证券、天同证券、闽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和汉唐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2、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邮政编码:510620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易方达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18088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申购、赎回开放日
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2、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申购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宜进行调整。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单位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要求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基金单位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申购、赎回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1.5%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1]以内 不高于0.5%
1到2年(含1年) 不高于0.25%
2年及以上 0
注:[1] 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赎回费率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契约》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三、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易方达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易方达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的单位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
在直销中心申购下限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调整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金额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金额分别由50万元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和1000元人民币(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统一调整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仍维持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18088查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