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按照国务院要求,监察部近期派出调查组,在安徽省监察厅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有关监管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阜阳市市长刘庆强等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 经查,阜阳市发生189例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患轻中度营养不良、12例婴儿死亡的恶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阜阳市政府和工商、卫生等部门存在着对劣质奶粉充斥市场及婴儿受害问题情况不明、重视不够、清查不彻底、督查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一直未能有效遏制劣质奶粉充斥市场的状况。 阜阳市政府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察、督查不到位的责任;阜阳市工商局作为流通领域的执法主体,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职的责任;阜阳市卫生局作为《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的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监察部的建议,安徽省委、省政府按规定程序对阜阳市市长刘庆强等人作出处理(见右表)。 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将由安徽省进一步深挖细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监察部严肃查处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9名责任人 ■给予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庆强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分管工商的副市长马明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给予分管卫生的副市长杜长平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云莲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给予市工商局局长周毅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给予市工商局分管市场监管的副局长杨伟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给予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杨树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对其徇私枉法问题作进一步调查 ■给予市卫生局局长曹化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丁丽玲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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