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中国名牌”评比中,3年名牌头衔期满的乐凯沦为“局外人”。且不论乐凯该不该继续拥有“中国名牌”,对名牌争夺的行为本身就耐人寻味。 3年前,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将乐凯推上了“中国名牌”的峰顶。要知道,“中国名牌”称号和标志颇具广告价值。内地中小城市消费者的特点是,对同类产品的性能比较大多依赖于市场宣传信息,并据此决定消费行为。借“中国名牌”的光环,乐凯曾在市场营销中获得有用的“政府加分”。 与“中国名牌”评选机制大体相似的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的“中国驰名商标”的评选。消费者对“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可,其实是基于对政府信用的认可。如果说政府信用也是一种资源,那么当前企业对“中国名牌”的争夺,实质是对政府资源的争夺。政府资源决定权握在政府部门手中,无疑为政府部门违规操作提供了可能。 迄今,经工商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已达200多个。“中国名牌”自2001年开始评选以来,数量激增,2001年评定了57个产品,2002年评定了123个产品,2003年增至153个,目前已达333个,很有泛滥的势头。 此类行业性评选对激励民族企业有积极意义,弊端也不容回避。1997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马利”早已式微,仍顶着驰名商标的招牌。乐凯落选“中国名牌”事件更让业界质疑其评选标准的合理性。 一个品牌会由市场作出评价,政府部门组织的评选实际上利用了政府资源干预市场,这对没参与评选的企业是不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