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国债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共在三家证券经营机构开户进行国债投资。 1、威亨公司于2001年6月17日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扬州汶河北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南方证券”)以自主购买、自主管理形式购买国债。截止2003年12月31日,自营投资的国债帐面价值1054.03万元。 2、本公司于2003年4月24日与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证券”)签定了《合作备忘录》,委托恒信证券进行国债托管管理,委托金额为1000万元,委托期限为一年,根据恒信证券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认购国债的年回报率为9.5%。截止2003年12月31日,委托投资的国债帐面价值940.14万元。 3、本公司于2003年8月4日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恒证券”)签定了《委托购买国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书》,委托金额为1500万元,委托期限为一年,年收益率9%,不受国债市场风险的影响。该合同是2002年7月25日至2003年7月25日合同的延续。截止2003年12月31日,委托投资的国债帐面价值1459.20万元。 上述国债投资除在南方证券的国债投资系威亨公司以自主购买、自主管理形式购买外,在恒信证券和德恒证券的国债均以变相委托投资形式购买。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市值指的是国债买卖的结算价格,为国债买卖净价加累计应计提利息。 二、截止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国债投资的现状及处理情况 1、在南方证券的国债投资情况 截止2004年6月30日,威亨公司在南方证券的国债投资与2003年12月31日相比,在国债品种和数量上未发生变化。目前该笔国债投资的变现受到一定的限制。本公司和威亨公司已向南方证券提出收回投资的要求,但截止2004年7月8日,南方证券尚未返还。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出具了承诺书:若南方证券在2004年8月31日前仍未能向威亨公司兑付上述国债投资,琼花集团愿意以2004年8月31日的市值购买此部分国债。 2、在恒信证券的国债投资及处置情况 2004年4月25日,本公司委托恒信证券的国债投资到期,恒信证券未能按期兑付。其后,本公司、恒信证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隆国际”)于4月28日签署三方协议,将委托期限延长至2004年5月31日,同时由德隆国际为恒信证券的支付行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若恒信证券到期无法支付,德隆国际应于到期后三日内履行担保责任。2004年5月31日到期后,恒信证券与德隆国际均未能履约。2004年6月16日,根据恒信证券提供的客户对帐单,国债品种和份数变为:03国债(3)1420份、04国债(1)102010份。 2004年6月17日,扬州德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德龙”)向本公司出具承诺书:若至2004年6月26日恒信证券仍未能兑付本公司该项投资,扬州德龙将以2004年6月28日的国债市值的97.5%代为偿付。偿付后,本公司与恒信证券签订的国债投资合作备忘录项下的债券资产和收益权将归扬州德龙所有。 2004年6月29日,扬州德龙履行了代偿承诺,将987万元款项划入本公司帐户,本公司已向扬州德龙出具确认函,确认已收到其该笔款项,其代偿责任已履行完毕,本公司与恒信证券签订的国债投资合作备忘录项下的债券资产和收益权归扬州德龙所有。 3、在德恒证券的国债投资及处置情况 鉴于德恒证券已出现信用危机,本公司在德恒证券的国债投资是否能如期收回难以确定。2004年6月17日,扬州德龙向本公司出具承诺书:若至2004年6月26日德恒证券仍未能偿还本公司该项投资,扬州德龙将以2004年6月28日的国债市值的97.5%代为偿付。偿付后,本公司与德恒证券签订的国债投资合同项下的债券资产和收益权将归扬州德龙所有。 2004年6月29日,扬州德龙履行了代偿承诺,将1361万元款项划入本公司帐户,本公司已向扬州德龙出具确认函,确认已收到其该笔款项,其代偿责任已履行完毕,本公司与德恒证券签订的国债投资合同项下的债券资产和收益权归扬州德龙所有。 4、扬州德龙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有关事项 扬州德龙注册资本320万元,主营业务为塑料化工助剂的生产、经销,为王玉华、姚健、朱贤明三个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德龙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扬州德龙在偿付本公司国债投资过程中,曾向琼花集团借款500万元。另琼花集团向扬州德龙出具了承诺函,若在2004年12月20日前,恒信证券和德恒证券仍未能向扬州德龙偿还其为本公司偿付的国债投资款,琼花集团将向扬州德龙支付其为履行代偿责任而支付的所有款项。 5、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扬州德龙在偿付本公司国债投资过程中,本公司未曾直接或间接向扬州德龙提供过资金或其它利益。 三、国债投资对公司2004年中期业绩的影响 1、2004年1-6月,威亨公司在南方证券的国债投资因计提减值准备形成投资损失37.06万元,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1]:跌价准备指截止6月30日已计提的跌价准备总额,扣除2003年12月31日已计提的减值准备1.55万元,2004年6月30日新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7.06万元。 2、2004年1-6月,本公司在恒信证券和德恒证券的国债投资由扬州德龙代偿后形成的投资损失为51.34万元,如下表:(单位:万元) 综上,本公司国债投资在2004年1-6月合计产生税前投资损失88.40万元,对2004年中期业绩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2004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四、本公司国债投资存在的问题以及将要采取的措施 董事会在调查中发现,董事会决议批准的国债投资是自营国债投资,而公司财务部在具体操作时,受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误导,误以为自行投资国债与委托投资国债是同一性质,未向董事会报告在德恒证券和恒信证券的委托理财事项,也未重新履行批准程序。 本公司将从该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检讨,强化董事会领导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和股东的知情权,避免再次出现应履行决策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况。切实履行承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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