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铭言)记者昨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于2004年7月20日至8月1日期间在全国采取统一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医院内外、社区周围、车站码头等场所的监管力度;取缔非法药品的交易场所;铲除非法张贴和传播收购药品“广告”和“信息”行为。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对非法收购药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行动,对非法收购药品的行为和交易双方进行彻底清查,切断药品非法收购渠道,追踪非法收购药品流向,彻底捣毁其集散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