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日前,监察部有关负责人就人们关心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位负责人说,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作为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机关,工作职责和角度不一样,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在加强政府廉政勤政建设中,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密切协作配合。监察机关每年调查处理10多万违纪人员,这些线索主要来自监督检查、干部考察和信访举报等,也有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提供的违纪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审计机关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
这位负责人指出,审计报告揭露的问题确实严重。我们对这些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行为不规范;不严格依法行政,违规操作;有些问题涉嫌违法犯罪。
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所履行的职责第一条就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如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监察机关应该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这既是监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推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监察机关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就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和纠正。对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有些监察机关已经掌握,正在抓紧调查,并取得了重要进展。
监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已经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发现一起就要严肃查处一起。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很好地总结吸取教训,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管理,构建有效防范违法行政和腐败现象的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对行政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的行使,严格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