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自2001年开始调整以来,券商群体陷入日益窘迫的境地。在市场不振因素影响下,券商各项业务也创下了历史低点。
与此同时,一些券商铤而走险,违规操作,2004年,存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国内大券商------南方证券依法被行政接管,随即广东证券、闽发证券、爱建证券经营不善,违规操作在市场上引起了很大震动。
2004年初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打开了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政策空间。一系列股市新政出台,管理层意向明显:第一、协助券商摆脱困境;第二、为券商营造健康公平的生存环境,置各类券商同一起跑线上自由竞争。
分类监管 ,券商亦喜亦忧
\"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政策主张,预示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酝酿着变化。今后对券商实行的监管政策,可能不再会是普惠性,目前\"监管\"是工作重心,而将来的工作重心将转移到\"扶持\"上。因此\"券商分类监管\"的方案得到不少大券商十分欢迎,并且希望借此一举登上中国券商第一梯队,成为重点扶持的\"优等公民\";同时这份以\"扶优限劣\"为宗旨的方案实质上给某些问题券商造成巨大压力,依照监管层制定方案的初衷,证监会将要对归类劣等名单的券商实行重点监管、重点清查、限制风险业务开展,如果存在巨大、无法规避的违规风险,那么不排除监管层对这些券商\"动手术\",实行撤销、关闭,甚至走上类似新华证券的不归路。所以分类管理,扶强弃弱的管理思路,凸现了一些弱势券商的忧患意识。
分类监管一方面,可采用科学的分类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注重以资产质量、风险控制、盈利能力为考核依据,进行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应考虑到可能关系券商今后的创新发展的空间,为了资本市场充分竞争机制地形成,对中等综合类券商应实行适当地倾斜政策。
兼并重组,旨在优胜劣汰
我国的证券行业起步较晚,行业集中度与其他行业相比明显偏低,与境外金融业的高度明显不同。从现代金融业的内在发展规律来看,集中强大的金融企业,有利于抵御经营风险,提升以信誉为核心的企业价值。通过区域重组、跨业并购,业绩优异的证券公司迅速做大做强;弱势券商在优化整合的过程中脱胎换骨,获得新生。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整合的产业基础已经具备,随着竞争不断激化和进入壁垒的降低,金融服务价格下降,利润率趋于平均化,以突破行业发展的瓶颈,证券公司之间的并购重组也就成为必然选择。
证券公司步入整合时代,市场化重组将成为证券公司整合的重要手段,实现资源的有机结合和高效利用,摒弃行政干预和政府撮合。监管层可切实采取措施,制止券商股东不规范操作给经营者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带来的不利。中国证券市场\"政策市\"明显,要提倡实质性的兼并重组,避免\"一帮上\"、\"一窝哄\"、频繁重组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实施保荐制,投行承担变数
三年期间,证券上市发行制度从额度管理到核准制的实施,再由核准制到保荐制的转换,实质是通过层层放权,将资源的配置权重新进行划分:额度审批制下上市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政府统一,通道制下这种权力下方到证券公司,而保荐制下具体到个人手中,凸现个人和机构将共同承担项目责任。然而这一转变对中型券商的投行业务冲击较大。
首先,保荐人制度将带来承销市场格局的重新划分,并将进入强弱分化、优胜劣汰的垄断竞争格局。一些依靠通道生存的小型券商将失去赖以生存的根基,而能与实力雄厚的大型券商同时活跃在投行市场上的中等综合类券商,相比资源弱势,平台竞争,则可能会失去一个拓展市场空间、抢占制高点的历史契机。
其次,面对人才的稀缺和争夺战,中等综合类券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和代价。为了改变投行业务本处于劣势地位,扩大业务规模的机会,只有以更优厚的激励机制才能吸引保荐代表人,而保荐代表人身价飙升带来中小券商投行业务成本的大幅提高。
监管层可以首先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中等综合类券商开拓非通道业务。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企业重组频繁,投行将突破传统的盈利模式,从初期的买壳上市或短期套利为目的的财务性重组,过渡到以资源整合为目的的实质性重组阶段。金融产品的创新,企业重组、财务顾问、MBO融资相结合的组合套餐将推出,从而开拓了投行业务的赢利发展空间。其次,未来几年,券商之间的竞争特别是中小券商间的竞争将愈演愈烈,并由表面上对保荐人的争夺深化到改善内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全方位竞争十分必要。最后,从国际投资银行的发展历史来看,只有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才能拓展投行的市场空间,提高竞争能力和收益的稳定性,降低经营风险。
保证金存管变局,利差收入未卜
佣金和保证金利息收入是券商经纪业务利润收入的主要来源。浮动佣金实施后,券商返佣竞争达到白炽化,加之市场行情低迷,营业部电子设备高折旧率的特点,营业部已达到微利和亏损的边缘。当前券商每年利差收入过亿元大关,保证金存管模式的推行,对券商经纪业务的交易模式及收入构成严重影响,但是券商不得不接受这种改变。
为了使保证金存管顺利完成过渡,建议监管层在推行的保证金独立存管方案应尽量不影响券商的利差收入。只要能留住保证金利差收入,绝大多数券商还是愿意尝试保证金存管试点的。
其一、可凭借现有的银证通系统建立保证金存管模式。如在商业银行设立一个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清算的总账户,在各城市分行设立分账户。总账户用于与登记结算公司进行清算交收,而分账户用于存管券商营业部客户保证金,总账户实时反映各分账户的保证金余额,客户全部以银证转账方式在分账户上存取现金。这一模式可防止营业部层面的挪用保证金行为,有利于证券公司加强对保证金流动的管理。与银证通相比,不仅同样具有扩大营业部范围、防止保证金挪用的功能,而且还保证了券商的利差收入。
其二、借存管推动业务转型与拓展。并积极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新机会。首先,在不影响利差的前提下,借用保证金存管模式与银行加强合作,实际上是拓展了营业中的经营辐射范围,扩大了经纪业务网点规模,不仅降低了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同时促进了券商场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其次,由于保证金存管模式是保证金封闭管理、分银行运作,对保证金流动有严格的限制,这有助于券商实施集中统一的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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