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交易管理部原副经理杨增海,因挪用公款5000多万元被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杨增海于1996年被任命为南方证券北京分公司方庄营业部经理。从当年11月开始,杨增海以单位名义分别与北京筑高科工贸集团、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签订10多份协议,向两家公司承诺高额利息回报。这两家单位先后投资了5000多万元委托杨增海用来炒股,但杨增海公司并不知情。杨增海则利用管理漏洞,将收回来的资金直接打进其个人账户。
1998年,方庄营业部更名为方庄证券交易部,任交易部副经理的杨增海继续使用已作废的公章和发票,与并不知情的中建一局四公司签订理财协议。但截止到2001年6月,杨增海仍有500万元委托资金没能还上。
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他们已向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中建一局四公司就其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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