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7月14日电 地处万州区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4日9时30分开庭审理“12·23”井喷事故犯罪嫌疑人。 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服务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原技术员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H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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