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谙ETF交易原理的有关业内人士透露:券商利用ETF产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给大型机构投资者客户快速构建组合转换。
其一是纯经纪方式。由投资者给出组合限价,券商只提供组合交易手段与设备,不持有证券,采用瞬时交易的方式通过系统试算匹配完成组合的构建,直接以客户的名义完成ETF份额的申请。
其二是做市商方式。由券商报出组合价格和可提供数量,通过瞬时交易、延时交易、预留ETF等方式完成组合构建和ETF份额申购并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提供给投资者。
券商可采取的第三种方式是浮动代理费模式。由投资者给出组合限价,券商通过瞬时交易、预留股票、延时交易、预留ETF等方式完成组合构建和ETF份额申购、最终尽最大努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满足投资者的买入需求,但不做出具体数量和价格的保障。
有券商指出,ETF新品对券商推进自营业务专业化有不容忽视的潜在意义。ETF指数化投资的核心是伴随经济增长,获取长期资本增值、分析市场波动、获取短期波段收益。在ETF产品出现之后,券商自营可以通过跟踪基金交易以发现市场定价缺陷。此外,ETF还是券商完成投资组合结构优化的构件,可以实现现金证券化。另外,ETF还可以成为个性化指数产品的标的,依托ETF,进行结构化的复合产品设计,如开发指数期货、期权用以投资避险。更重要的是,对自营业务而言,券商以往在弱市低位卖出股票往往难逃亏损,而现在换成ETF有可能在某一时点并不体现亏损。这对于保持自营业绩的意义不言自明。
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券商可通过构建ETF套利模型为客户获取准无风险收益,另外还可以ETF为标的开发各种衍生产品,如指数权证、指数连接产品,以ETF及现有其它产品为构件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理财方案,从而扩大资产管理业务空间。(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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