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已在2004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第20版、《证券时报》第4版和《大公报》B12版进行了披露,鉴于A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由本公司直接派发,为方便各法人股股东领取现金分红款,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按照本公司现有总股本726,145,8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有关规定,A股国有法人股、境内法人股不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1.12元人民币。
二、法人股股东请将以下文件资料尽快于2004年7月20日前邮寄至本公司,以便本公司根据法人股股东资料进行现金分红款的派发工作:
1、贵公司的股东代码卡复印件
2、经2003年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户号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联系方式
6、贵公司开具的现金分红款的收款收据(现金分红款金额根据贵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数,按照每10股派发1.12元人民币进行计算)
上述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上述文件资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8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工作人员:
咨询联系人:范崇澜小姐、夏丽莉小姐
咨询电话:0755-83747872、83747772
传 真:0755-83975237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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