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16日电(记者潘清)上海期货交易所近日公布了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和相关交易细则。这意味着中国期货市场上首只能源期货品种现身在即。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燃料油标准合约,燃料油期货交易单位为10吨/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与现有多数期货品种不同的是,燃料油合约的涨跌停板高达5%,最低交易保证金则相应提高为合约价值的8%。上期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设计既顺应了燃料油现货市场的规律,又提高了风险防范水平,有利于市场发育初期的平稳运行。
上期所专家称,燃料油期货是建立中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切入点和“试验田”,直接关系到中国石油期货市场的未来。因此,上期所在制定燃料油的交易保证金制度、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控制制度、连续涨跌停板的风险控制制度、持仓限制制度等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时,充分考虑了燃料油的自身特性,以及燃料油期货市场发育初期的风险特点。
中国是亚洲最大的燃料油消费市场,2003年消费量为4400万吨左右,进口量为2378万吨。2001年中国正式放开燃料油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其流通和价格,燃料油因此成为目前中国石油及石油产品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个品种,国内价格基本与国际市场接轨。这一特点使得燃料油在石油“家族”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国开发石油期货的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