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于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二00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用控股子公司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部份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收回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用自有资产向乐山市农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截止2004年8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登记时间:2004年8月12-13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四、注意事项
会议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隆春 谭 俊
电话:0833-2445801 传真:0833-2445900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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