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异地领养老金情况将越来越多。 | 限期内未办妥手续将暂停发放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退休人员如存在异地居住情况,应及时到当地的劳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在限定期限内,社保经办机构没有收到退休人员的协助认证表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这将有利于养老金的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廷银今早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协助认证每年至少一次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每年3月至6月20日,由参保单位(或区退管办)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按照新的规定,协助认证工作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尚未建立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暂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负责对所辖地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据悉,新政策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规定的认证截止日期前60日,以信函形式向退休人员发出认证通知,其中包括《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资格协助认证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前来办理认证的退休人员,要当面核对其身份证和退休证。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当地社保机构应派人上门办理。
不提供证明停发养老金
据记者了解,这认证已经从7月初在全国开始施行。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年定期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对没有提供有效生存证明的,从当年7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而除去世停发养老金外,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将或暂时停发基本养老金: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注销其户口;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认证更加便利
近年来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由社保机构直接将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存折或通过邮局发放,大大方便了离退休人员,但确实也存在一些参保人去世后,由于没有及时认证而造成冒领的情况。而且这种冒领情况无论在全国还是在广东,都相当“可观”。
陈廷银说,在全国未有联网的前提下,将来还有可能一个人在两个地方参保,出现同时领到两份养老金的情况。强化认证工作,可以堵住这方面的漏洞。同时,新规定将大大便利认证工作。过去一般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提供认证证明,而现在则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工作效益自然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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