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沿海的福州、泉州、莆田等地,众多中小民营企业为招不到工人而一筹莫展,仅泉州一地最严重时缺工就在20万人以上。“民工荒”已成当地民企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见5月19日扬子晚报)。 这一事实令人震惊。如果细细分析,“民工荒”的出现还暴露出了其他几多“荒”。首先是观念“荒”。作为一种对待民工像对待“工人”和“居民”一样的理性、宽容土壤的缺乏,使得施加到民工身上的平等关怀尤为稀缺。其次,是优惠政策“荒”。民企被称之为草根企业,它本身的“弱项”也造成了所聘用工人的地位较低,使得其工人主要来自对薪水要求不高的民工群体。此外,民工在异乡的奋斗往往被附加上多项成本,如在落户、子女就学、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民工遭受歧视是平常之事。 “民工荒”是一记警钟,提醒我们:改变观念、多惠及民工,比如给予其市民待遇,比如通过政府有形的手把其他地区富余的民工进行合理导入……这是扭转“民工荒”局面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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