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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0年中国证券市场初创至今,历时十数载,中国证券市场也从当初的“老八股”发展成为有着千余家上市公司、上万亿市值的颇具一定规模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开户数也从当初的数十户跃升至如今深沪两市合计逾7000万户。
表面看中国股市初具规模,像一艘航行在市场经济海洋上的大船,中国股市更像泰坦尼克号,初始设计就存在着严重缺陷,各种结构与规划没有完成的大船,在一片盲目的热情中急急忙忙地下海航行了,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向未知的深海前进。同时一方面不断接纳承载大量的人员上船,一方面也还不断承载着更多的货物,驶离海岸已经越来越远……但此时船体设计时遗留的巨大缺陷问题暴露得越来越严重,到处开始失风漏水,原来平稳的内陆大江已经渐渐远离,外海的风浪扑面袭来,残疾的船开始经受不住海水的腐蚀与波浪、漏洞、破裂、不断显现,船一点点地往下沉……
修船还是赶路?
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问题,是修船还是继续向前赶路。
修船显然是最现实的选择,我们不能拿中国证券市场的未来,拿船上几千万投资者的利益去冒险。但停船修理理论上成立,实际中谈何容易?停船?那不是失面子的事情吗?不是说明我们的船有质量问题吗?那置“船长”的脸面于何地?前进!总是这样的豪言壮语占据上峰。但前方的光明在哪里?只看到茫茫大海越来越暗,海水越来越深……
可否边赶路边修船呢?我们看到一些补船措施被实施了,但深一步看就发现,补船是假赶路是真!从效果看基金规模虽大幅增加,但集体被套在这条破船上,保荐人制度虽推出但被琼花事件以及其他诸多实践扇耳光,全流通改造悬而未决但新股融资创新高,而且还有更多巨无霸急欲登场,更有国有银行虎视眈眈,一条超载超限的破船如何能载得动这许多筹码?折腾了几年的名为“以股抵债”的利好政策,看似是要为大船减轻负载,是船上乘客的利好,实为有人釜底抽薪,放下救生艇,满载窃取的货物要溜之大吉了……
这一切都怎么了,一幅泰坦尼克号的场景!
笔者不禁要问船长一句“前进?到底要往哪里前进?”
建立“股市投资者协会”
各家顾各家,国资委顾国有资产,民营大股东顾自己的利益,船长已经被人灌了“无为而治”的迷药!就是没有人顾几千万船上的乘客——普通投资者了。
因此呼吁应该尽快建立“中国股市证券投资者协会”,投资者只有自己来顾自己了。无论是从“国有股减持”到“全流通改造”,还是“解决股权分置”,这都涉及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调整问题。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无论是国资委还是民营大股东都处于强势地位,流通股投资者处于极端劣势地位,在解决股权分置的全流通改造的方案设计、方案选择实施等过程,都很难做到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证券投资者协会能够成为流通股股东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能够代理流通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有“协会”的专家代表投资者对方案评述论证,甚至代为行使权利,将最大限度地保护流通股投资者利益。
从中国股市设立以来,“红光事件”、“银广夏事件”等等直到前不久的“江苏琼花(00200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事件,中国股市中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事后看都是流通股股东利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投资者被侵害损失的利益得不到赔偿。从诸多事情分析看,除了其他客观与主观因素外,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得不到赔偿的主要原因还有,普通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后不知道找谁来帮助。找律师打官司,单个人费用承担不起,好律师也难接这样的小案件,所以许多投资者只能将苦果自己咽下。当有了“协会”后,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加入协会,可以直接找协会组织寻求帮助。“协会”有义务组织整个共同诉讼的一切工作,有义务收集证据、准备材料,在全国范围内统计和统一同案投资者,组织投资者共同诉讼,这样单个投资者就可以花很少的钱,请专业的好律师,打大官司,寻求赔偿。
现在各个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大会,对流通股股东而言几乎都成了一个摆设。原因是单个流通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无论是投票权还是交通费等原因,参加股东大会都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当有了“协会”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协会”征集各地投资者的委托,委派“协会”代表,替广大“协会”会员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协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可以将向上市公司委派独立董事的工作接替过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由协会接受全体会员投资者的委托来委派。解决现在独立董事的委派存在的法律缺陷,消除独立董事只是无作为的花瓶的局面,让独立董事真正成为有委托人的董事,能代表广大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
证券投资者协会,应该是中国证券市场整体结构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有了这个民间组织就能起到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结构的作用。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应该是一个“公器”,是中国证券投资者实现“三公”的民间组织。长远看,还要推动建立中国证券投资者救济基金会,为因为证券市场的风险而受到损失,在生活生产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的投资者提供救济资金。
这个修船的举措,也许能帮助千万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