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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它的推出,拉开了证券市场产品创新的大幕,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了新的交易品种,也将为惨淡经营的券商创造出新的盈利机遇。
经纪业务更受惠
经纪业务收入是券商传统的盈利来源之一,不可否认,经纪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饭”,大盘的“脸色”、投资者交易的活跃程度都直接决定着券商经济业务的收入。而随着ETF的出现乃至大规模推出,久旱的经纪业务将得到一场甘霖。ETF在国外成熟市场中,经历短短的11年发展就达到了相当的规模。以美国为例,截至2004年6月,ETF规模已达1665亿美元,成为美国资本市场成长最快的投资品种之一。此外,ETF由于其在一级、二级市场存在套利空间大大促进交投,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其在二级市场上所表现出的换手率要高于一般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这样,券商不仅因为ETF的整体规模大,而且因为其换手频繁可能会在经纪业务量上有较大的收获。ETF的推出为我国券商的经纪业务提供了丰富的想象空间。与此同时,券商还会在代销ETF、申购赎回ETF中扮演重要的中介角色,相应地在佣金、手续费上会受益匪浅。申购赎回ETF所衍生的指数成份股的买入、卖出也将有助于提高券商的经纪收入。 >>发表评论
投资品种更丰富
ETF属于被动投资品种,适合那些追求稳定收益、规避较大风险的投资者投资,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一些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投资。它不谋求跑赢大市,但至少可以获得与指数收益率一致的收益。ETF的推出,无疑丰富了券商的投资品种。特别是集合性资产管理等新业务的推出后,券商管理的资产规模加大,券商既可以根据客户的委托专门投资ETF,也可以将ETF纳入投资组合中,优化投资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提供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模式更多样
由于ETF的申购赎回通过是ETF份额与标的指数一篮子股票的互换来实现,而交易所相关系统支持申购赎回的瞬间完成,因此ETF的内在机制就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套利模式。比如,当ETF在交易所市场的价格低于其资产净值,即发生资产折价时,券商可在二级市场上以低于资产净值的价格买进ETF,然后在一级市场上赎回ETF换得一篮子股票,再在二级市场上出售股票,赚取其中的利差。反之ETF发生溢价时进行相反的操作进行套利。甚至,券商还可以进行ETF价格和净值之间的价差套利。如持有上证50的券商可以通过卖掉手中持有的股票,使得上证50的净值下跌,此时上证50ETF的市场价格不可避免也会出现下跌,在两者下跌的幅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就可出现价差套利机会。这种新的套利方式将改变券商传统的盈利模式。由于ETF的主要投资者是具有相当资金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券商具有先天优势;加上券商在相关指数的研究能力、市场信息的占有和分析能力、专业的投资管理人员、交易席位等方面具有优势,券商很可能成为ETF套利机制的最大受益者。此外,券商投资的技术手法也将更加丰富。ETF赋予了券商等机构投资者更好运用手中指数成份股筹码的机会。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通过选取那些对指数影响力较大的成份股进行操作来影响指数的走势,待指数到达一定的高度后,卖出手中股票筹码和ETF,这样就可以在成份股和ETF上都有所收获。 >>发表评论
投资理念将调整
从国外基金业的实践看,大部分主动管理股票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收益率低于指数收益率。美国在1987-1996年的10年中,跑赢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基金只有18%;在1962-1996年的35年中,跑赢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基金只有34只,占所有目前仍存在的具有35年以上历史的基金的36%,而因为其间有表现不好的基金已经被激烈的市场所淘汰、计算时分母偏小而导致的计算结果偏高。由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识到绝大多数基金无法获得优于大盘的表现,因此指数基金变得越来越普及。ETF作为指数基金的一种,其操作重点不是在战胜指数,而是在追踪指数,因此其管理方式属于被动式管理,ETF管理人不会主动选股,指数的成份股就是ETF这只基金的选股,一只成功的ETF能够尽可能与标的指数走势一模一样,即能“复制”指数。
券商作为ETF的机构投资者,和投资其他国内指数型基金一样,能够更加稳定地获得长期投资回报,分享我国经济成长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成果,实现“又赚指数又赚钱”。这样当ETF逐渐壮大、发展成为主要投资产品时,各种产品的盈利对比必将使券商的投资理念受到很大的影响:是继续深入挖掘股票的核心价值,积极主动地选择股票做价值型投资,还是利用技术分析手段发现市场价格的投资机遇,做技术型的投资,抑或是投资于指数型基金,坐享二级市场指数中长期成长的硕果。券商会根据自己的经营战略做出选择,但不管选择哪一种投资理念,或是它们的组合,ETF将给券商的投资理念带来一些冲击。 >>发表评论
(东北证券 黄文涛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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