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三日电(记者刘长忠)针对目前国内一些汽车生产厂家因忌惮主动召回会产生负面影响,而在发现其产品存在缺陷后,不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而是打着“优惠服务”或其它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让技术服务人员解决汽车产品缺陷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今天强调,汽车产品“优惠服务”等方式不能代替召回。 专家称,这种做法虽然也能解决汽车产品缺陷,但侵害了公众和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损企业诚信。今年十月一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根据规定,汽车制造商如发现其产品有缺陷,不得以其他方式(如宣称“优惠服务”等)解决产品缺陷问题。必须按照召回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召回。企业如果还想采取这种不当的方式“蒙混过关”,最终将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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