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八月三日电 (记者顾时宏)海南省审计厅厅长符兴今天在此间举行的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称,今年海南要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行“阳光财政”。 符兴所说的“阳光财政”是指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各级预算管理,解决好因预算弹性引起的多种财政支出问题。 符兴指出,在去年对该省本级预算执行及管理的审计中发现,一些执行预算的弹性较大,不利于对预算和预算执行的审查和监督。如去年海南省本级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三点九三亿元人民币,但由于受执行预算弹性的影响,实际支出用于教育资金仅三点四六亿元,造成教育投入不足。 符兴认为,只有积极推行“阳光财政”,推行效益预算,才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范财政风险。 他指出,“阳光财政”还应包括:在清理现行各种债务的基础上,建立政府债务全口径统计、风险管理、偿债准备金和报告制度,并建立预算听证制度。同时,树立“违反预算就是违法”的理念,强化责任追究,用严厉的责任追究遏制财经领域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符兴披露,该省审计厅去年共审计项目五十四个,其中四十五个已执行完毕,审计处理、处罚应缴财政资金一点三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