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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周四表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和加油站实施市场准入的标准尚未确定,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而最终标准的推出尚需较长时间。
商务部周四在澄清公告中称,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市场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是为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而近来有媒体将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技术标准视为即将实施的准入标准,这是“不准确的”。
商务部公告称,该标准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其中的内容、技术标准均仍在讨论中,具体的发布时间也要视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反馈情况而定。
商务部新闻办周四向道琼斯表示,最终的准入标准“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因为在征求意见之后还将经过整理修订、最终标准的起草、报请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等程序,才能正式推出准入标准。
中国商务部是于7月20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的。
该标准是由商务部提出,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 CNPC)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China Petrochemical Corp., Sinopec Group)为主起草的。
征求意见稿中包括了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加油站的规划设置标准等内容,例如规定在国道和省道设置加油站时,每100公里不能超过6对,在高速公路设置加油站,每100公里不超过两对等。
商务部要求社会公众在2004年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商务部下属的商业改革司。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后中国将对外商开放国内的成品油零售市场。
而在此之后,外资公司为获得在中国立足点,可能采取收购现有加油站等策略。
中国目前有7.5万-8万个加油站,其中大约50%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于上述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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