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佛山讯(记者 林良田 实习生 李华明 通讯员 陈笑尘)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走私红油案”在佛山市中院开庭,4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该案是佛山法院有史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
据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廖军、潘伍光等8人时分时合,先后出资购买4艘船只,分别雇请被告人梁执九、陈自衡等26名被告人为船长和船员或管理员。2001年2月至2002年11月间,被告人利用运输建筑河沙到香港之机,多次从香港走私柴油(俗称红油)合共15666.1吨到佛山市顺德区、南海区等地销售,共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918万多元。被告人陈正桐、麦旺炳、蔡庚华等10人分别于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间,购买走私柴油共2368吨,偷逃应缴税款共人民币138万多元。被告人麦旺炳还向顺德海关工作人员廖某行贿45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麦旺炳的行为还构成行贿罪。
由于此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错综复杂,预计将连续开庭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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