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电广传媒(00091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就“以股抵债”发布了独董征集投票权第一次催示公告,称公司4位独董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8月27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看来,这4位独董是非要作为公众投资者的代表,在决定中国股市首例“以股抵债”命运的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了。 在这里,先且不说你独董征集投票权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获取能通过电广传媒已公布的“以股抵债”方案的多数票,还是反对票?但是,首先一个问题是既然要公众投资者给你投票权,那么你能代表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吗? 在已公布的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中,董事会说得就是很好听、很动人的,什么“在本次‘以股抵债’方案设计和操作过程中对公众股股东的权益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啦,要遵循“三公”的原则啦,都没有少说。但是看清了“方案”实质的,公众投资者的权益被保护在哪里?4。31亿元的公众投资者的出资将被变成控股股东的“增值”收益;上市公司5。31亿元的资金不但被控股股东占用好几年了,原来虽没指望能还,但“债权”总还存在,然而这一抵债,这账面上的“债权”也被一笔勾销了,公司未进一分钱,却要注销5亿多元的资产,公众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上市以来投入的20多亿元资金这一下子就被减少了近1/4。 而这一切,4名独董都是参与其中的,全体独董是“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对与以股抵债相关的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的。如此的预期后果,你独董现在居然还想取得公众流通股股东的信任,征得投票权。如果这就是你们表示的“本次征集投票权,目的是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股东权利”,到不如说是在将这些权利抢走。 公司独董表示“因为公司股东分散,中小股东亲临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存在诸多障碍”,这倒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些障碍是无法克服的吗?完全不是!在当今电子通讯等技术如此发达的条件下,决不会是难事,如果真想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利,仅发挥现成的沪深交易所系统,就能很简单地实现。具体的方法是,把股东大会所要表决的议题设计成“配股权证”、“新股认购”等形式,事先予以公告,然后在规定的时间由流通股股东在网上行使投票权。这难道不现实吗?关键的是管理层、上市公司愿不愿意这样做。 笔者在此前曾说过,在股权分置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以股抵债”是中国股市控股股东的洗钱魔术(见8月5日《搜狐财经》:《定价底线使“以股抵债”成中国股市洗钱魔术》)。现在看来,这一魔术正一幕幕地上演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