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文/ 本刊记者 王信川 ■ 张 颖 2004年“五一”长假刚过,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著称的经济学者魏杰赴甘肃讲学,期间有人就“华亭事件”的一些关键问题向他求教,当时他并未表态。
2004年7月16日,魏杰教授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接受《经济》杂志专访,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就此公开发表见解。
《经济》:你是如何看待“华亭事件”的?
魏杰: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在合并之初,省管的两个煤矿已严重亏损,而县矿煤矿在40多年的发展中一直赢利。既然如此,为何非得将他们合在一起呢?是不是有一些平均主义的动因呢?其实县矿资源面临枯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的,比如,可以购买开采权,甚至可以异地开采。
这一场纠纷的实质是争利。因为华亭煤矿的资产状况不错,其经营的收益可以缓解县财政的压力,现在一下子拿走,县的利益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于省管的亏损企业而言,将优良资产拿进来,再融合一下,就可以打扮得漂亮,然后便可以上市,上市之后就解决了亏损问题。但由于在企业重组中过多地掺杂了行政力量,市场与行政的博弈便使得问题复杂化了。
《经济》:事实上,矛盾关涉的各利益团体均在寻求“救援”,但目前的局势仍不明朗。对于这一问题,到底有没有一个周全的解决办法呢?
魏杰: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关各方最后应在两方面达成共识:一是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继续折腾的结果是企业不进则退;二是要适当尊重县政府在企业发展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到了这一步,矛盾就差不多解开了。
由于这一笔“糊涂账”中搅和了行政权力,官司也难以顺利进行,因为企业之间的官司应该是以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说话的。也正因为这个矛盾中有明显的行政力量,最后可能仍需要行政协调。
而最终的解决办法,就是产权多元化、非国有化,企业的股东中更多不是政府出资人,资本和市场的力量就能得到尊重,否则仍会理不清楚。
《经济》:华亭煤业集团的国有资产出资人是甘肃省经贸委,作为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的专家,您是如何看待这一做法?
魏杰:按照以前的财政体制,经贸委是行业管理部门,只管事而不管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即出资人应该是财政部门,而不应是经贸委。十六大召开之后,新的国资管理体制建立,出资人就统一为国资委了。 如果省经贸委要成为省属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必须由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发文予以确定,但甘肃省经贸委确定自己为省属华煤集团的出资人,似乎有些不妥当。
《经济》:甘肃省国资委在今年3月正式成立,平凉市国资委的筹建方案也正在审批之中,华亭县属的国有资产在不久之后也会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办法,甘肃省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产权纠纷是否会因此明朗了?
魏杰:从历史上来看,原来省、市、县各级政府都拥有自己发展的国有资产,各级政府是作为出资人存在的,虽然是“中央政府所有、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但实际上就等于地方政府谁管理,谁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虽然产权都是国有,但属于不同政府持有。
华亭县的情况在许多地方都存在,但一个县的国资资产不大,不设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市一级国资委可以作为其出资人,然后委托县政府,以国有资产公司来管理。不管怎样,县属资产的出资人地位是明确的,原来经县政府发展起来的资产,若要是变成省政府的,应该有一整套变更的文件。
从行政体系来看,省政府高于县政府,但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来看,二者是平等的主体,没有上下级关系。事实上,多数县政府积累起来的资产不是划给地区政府或省政府,而是出让了。
《经济》:“华亭事件”反映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什么突出的问题呢?
魏杰:行政力量对企业的干预太大,纯国有体制不能再搞,只要不是非国有化的经营活动,资产在行政体制下就可能随时变动。而一旦地方政府行为参与其中,就会影响资本和市场的运行规则,因为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力量,体现为下级对上级的服从,而企业行为遵从资本的力量,资本之间是一种平等结合的关系,谁的资产大,谁就有话语权。(详细情况,请见《经济》杂志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