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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8月19日报道,从江北机场召开的“关于处置不正常航班工作协调会”上传出的消息称,鉴于近期屡屡发生乘客罢机等过激行为,严重危及航空安全,今后一旦发生类似事件,肇事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近来,有不少媒体报道了由于近期航班延误时有发生,一些旅客采取了罢机、占机和硬闯安检口等行为,来维护自身权益,向有关部门索赔的情况。航空公司声称,旅客应该理性维权,不能动不动就起哄闹事,扰乱机场秩序,更是把采取罢机、强行占据飞机和闯安检等行为称为“过激行为”。
为什么乘客一维权就是不理性?为什么乘客要采取航空部门所声称的“过激行为”?责任难道仅仅是在乘客一方吗?我们可以借助一个事例来回答这个问题。据新华网8月14日报道,乘坐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航班的旅客向新华社湖南分社投诉,由于机械故障原因延误6个多小时。虽然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承诺作出相关赔偿,但事后东航云南分公司有关方面不仅没有主动联络旅客,还以种种理由将领导追偿的乘客支来支去,最后表示给予100元的精神补偿,还要本人带机票、身份证到昆明办理,或者委托他人带这些证明材料到昆明办理。正因为如此,旅客得出了航空公司“故意制造障碍要我们放弃吧”的结论。其实,很多旅客在意的倒不是赔偿,而是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赔偿问题所表现出的态度。再说,即使赔偿,也可以有非常简捷的方式,如只要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乘客留下通讯地址就可以将钱寄给乘客就行了。
其实,自始至终航空公司都不考虑旅客的利益与感受,恐怕才是旅客采取过激行为维权的根本原因。笔者以为航空公司不应该动不动就拿出乘客要理性维权来打击维权的积极性,而要从乘客为什么采取这种“不理性”的维权方式来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双赢。否则,即使机场公安部门给予维权者严肃处理,个别带头起哄者将会被罚款或治安拘留,也无济于事,弄不好还会激化矛盾。
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于乘客在维权时所能采取的手段极其稀少,再加上航空公司处理不当,才发生了所谓的“过激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笔者以为,不是可以用罚款或者其他办法可以解决的,必须从乘客和航空公司两者利益兼顾的角度出发,拓宽乘客维权的渠道,航空公司切实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考虑乘客利益,才能取得圆满的解决。否则,在一味强调乘客要理性维权的帽子下,做损害乘客利益之实,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要想让旅客理性维权,就必须让旅客有理性维权的条件,比如尊重旅客维权的权利,为旅客维权创造条件,提高服务质量等,航空公司应该明白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