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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20日电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诈骗金额超过1亿元的京城金融三巨骗祖峰、孙亮、孙连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首钢亿元诈骗案涉案被告人共有5名,其中祖峰(男,39岁)、孙亮(男,31岁)、臧镭(男,33岁)均为北京市无业人员,孙连生(男,57岁)是北京市京雷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晓勤(女,34岁)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金融部职员。
祖峰等5人在1997年至2001年间,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他们以高息为诱饵,从银行骗取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存款,采用私刻印章,伪造转帐支票、金融凭证、贷款手续等手段,共诈骗资金达1.6亿元。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5月间,祖峰、孙亮、臧镭、孙连生通过中间人诱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存款人民币1亿元。此后,他们利用在该支行工作的黄晓勤提供的首钢公司开户申请书和空白转帐支票,私刻首钢公司的印章,伪造转帐支票和委托贷款手续,骗取浦东发展银行翠微路支行向北京德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
另外,祖峰等人还分别参与了从1997年3、4月至2000年10月的9起金融诈骗活动。他们利用北京10多个单位和个人有闲置资金欲存到银行赚取高息,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在中国工商银行王府井分理处等多家银行,使用伪造的银行转帐支票、银行金融凭证、贷款手续,骗取9000余万元。
罪犯祖峰共参与票据诈骗2起,诈骗人民币12849.8万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8089万元;孙亮参与票据诈骗2起,诈骗人民币7500万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6249.7万元;孙连生参与票据诈骗2起,诈骗人民币7000万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5100万元。
孙连生还于2001年5月底6月初,骗得首钢公司7000万元后,为感谢黄晓勤(已被判刑)利用职务便利向其提供的帮助,送给黄帕萨特B5型轿车1辆,车款及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