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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抵债”作为一项重大的金融创新推出以后,反响强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胡小平认为,其原因在于这项制度并没有起到保护流通股东的作用,客观上纵容了大股东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
近日,记者走访了百忙之中的胡小平,他认为电广传媒(00091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以股抵债”折射出了中国股市的制度缺陷。
记者:电广传媒“以股抵债”不公在哪里?
胡小平:据这个以股抵债案的设计方招商证券相关人士介绍,这一方案的设计初衷是“大家都要有所妥协”。这里说的“大家”是哪些人?语焉不详,但肯定没有包括广大的流通股东。如果所谓“大家”仅仅是指控股股东和电广传媒的董事会这两个有着密切关系的关联方,他们之间的协商结果就很难保证流通股东的利益。电广传媒管理层如此积极地进行“以股抵债”试点,关键还是在于这个方案迎合了控股股东的要求:既赖掉了高达5亿多元的债务,又保持了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如果要保证方案设计的公平性,就应该按照关联方回避的原则,由独立的中介公司设计方案。真正做到这一点,出来的恐怕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方案了。
记者:目前“以股抵债”已获国资委批准,它将对中国股市带来怎样的影响?
胡小平:电广传媒的方案已于8月10日获国资委批准,下一步要获得非关联股东的“赞成”,对于那些操盘有术的庄家来说,这在技术上并无太大困难。但这个方案一旦获得通过,将在中国股市上开一个恶劣的先例。一方面,它可能促成一种新的盈利模式的产出,即上市圈钱———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股抵债。另一方面,它实际上是鼓励那些欠债的控股股东用这个办法来逃避债务。据统计,控股股东拖欠上市公司的债务高达1000亿元,这些钱究竟被拿去干了什么?其中隐藏着多少腐败行为?一直是人们心中的谜团,许多人都在等待着水落石出的那一天。然而,通过“以股抵债”这一“创新”方式,就可以用国有股来冲抵这上千亿元的债务,客观上为蛀虫们提供了逃避法律惩罚的机会。
记者:有人说,十全十美的办法是没有的,“以股抵债”也是对大股东赖账不还的一种无奈选择。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胡小平:这种说法正好证明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着重大的制度缺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一通行的社会基本规则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却失效了。债权人丧失了话语权,由债务人来决定还不还债,并通过操纵定价来决定还债的实际数额。这在任何受法律保障的债权债务关系中都是不可思议的,但在中国股市却可以以一种创新模式的面目出现,这种制度设计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
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以股抵债”无非是找了一种方式来冲销控股股东的债务,并未改变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对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实际效果。既然如此,为什么一定要推出这样一个方案呢?是不是因为这种方案背后还有另一个目的?
记者:你认为“以股抵债”的实质是什么?
胡小平:不管承认与否,“以股抵债”是在进行国有股减持的试点。以“以股抵债”试点的名义下可以打擦边球。因为国有股减持要由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和国姿委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国有股减持事关股市稳定,国务院早已明确表态,找不到符合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就不必急于进行国有股减持和全流通的试点。要进行国有股减持,首先必须确定的前提条件是:谁来代表国家决定国有股是卖还是不卖?国有股变现以后的资金由谁掌握,有没有合理的使用方向?不确定这两个前提,就等于把国有资产的处置权交给了现有的经营者,对他们形成的最大的利益驱动就是在一天早上把国有股卖个精光,有些人早就在渴望着这种权力了。
记者:“以股抵债”能给中小投资者带来好处吗?
胡小平:很难。中国股市是一个巨大的利益场,构成这个市场的基础是千千万万的投资者,其中的弱势群体是中小股民。没有中小股民的积极参与,中国股市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构建一个公平的利益机制,是中国股市急需完成的任务。现有的制度缺陷表现在它过多地照顾了那些大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利益,甚至有时还保护了那些有话语权的违规者的利益。许多在国外股市面临严厉刑事惩罚、高额民事赔偿的违规行为,在中国股市往往不过受到一声温和的“公开谴责”。这种制度安排不能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试想,连一个欠债还钱的事都做不到,还要搞什么折衷方案来迁就,这难道不是中国股市的悲哀?这种“以股抵债”的创新如果不能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有什么值得称道之处?
□本报记者孙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