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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
大连商品交易所各业务规则主要修订条款
2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了玉米期货合约内容。据大商所某负责人介绍,此次玉米期货合约设计是在总结以往玉米期货交易的管理经验,紧密结合玉米现货特点,认真研究、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完成的,该期货合约能够适应玉米现货市场发展特点,能充分发挥玉米期货市场的功能。
玉米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的GB1353-1999玉米国家标准为基准,以国际通用的容重作为定等指标,科学反映玉米的内在品质状况。玉米期货合约的标准品是国标二等以上玉米(容重≥685 g/l),三等玉米(容重≥660 g/l)为替代品,替代品贴水为30元/吨。其他质量指标:不完善粒≤8%,散粮出库允许范围≤11%;生霉粒标准品≤2.0%,替代品>2.0%且≤4.0%,贴水50元/吨;水分≤14.0%、杂质≤1.0%;同时,还设定了储存品质指标。合约每手10吨,保证金5%,涨跌停板4%,最小变动价位每吨1元,交割月份为1、3、5、7、9、11。按当前玉米价格(1300元/吨)测算,每手合约需要保证金650元左右。
昨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在长春召开理事会,会议通过了玉米期货交易制度和相关细则。其中,风险管理制度充分吸取了CBOT、TGE的先进经验,同时借鉴大豆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玉米现货特点,制定了包括保证金、持仓限额、强行平仓、涨跌停板、大户报告等在内的风险管理制度。
保证金制度。玉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当玉米玉米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后,分交易时间段逐步提高玉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此后每五个交易日增加5%。当进入交割月份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提高至合约价值的30%。玉米期货合约还根据合约持仓量调整玉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当持仓量超过60万手时,保证金水平由合约价值的5%提高至8%。此后持仓量每增加10万手,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相应提高1%,即:合约持仓量分别超过70万手和80万手时,其合约保证金标准相应提高至合约价值的9%和10%。
限仓制度。玉米期货合约根据不同交易时间段实施持仓限量控制,对一般月份及临近交割月份的限仓数值相对大豆作了向上调整,以与玉米较大的现货规模相匹配。第一,在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以前的月份)期间,在合约单边持仓量达到15万手前,合约限仓数额按绝对量控制,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量分别为30,000手、15,000手和7,500手。第二,在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以前的月份)期间,当合约单边持仓量超过15万手,按市场总持仓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限仓数额,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在一般月份的持仓限额分别为20%、10%和5%。第三,在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交割月份期间,合约限仓数额按绝对量控制。
表1:玉米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月份和交割月份持仓限额 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 |
经纪会员 |
非经纪会员 |
客户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
12,000 |
6,000 |
3,000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 |
6,000 |
3,000 |
1,500 |
交割月份 |
3,000 |
1,500 |
800 |
涨跌停板制度。玉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上市合约及进入交割月份后的合约的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当合约连续出现同方向三个涨跌停板时,涨跌停板幅度保持4%不变,相应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7%和7%。若连续3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在第3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强制减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市场。
玉米期货的交割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玉米现货贸易和流通特点。一是交割地点设置在大连、营口地区。大连、营口是我国最大的玉米集散地,运输、仓储设施条件比较完善,港口吞吐能力和库容能力很强,东北玉米三分之二以上要通过大连、营口港运往海外和东南沿海地区。二是采用滚动交割和期转现相结合的交割方式。滚动交割可以减少交割实物量,有助于化解交割风险,促进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回归。期转现方式可以使期货交割方式更加灵活,降低交割成本,加强期、现货市场的联系。三是采用散装和袋装并行的包装方式。这种包装方式符合国内玉米现货市场流通状况,既有利于降低期货交割成本,又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