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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31日电(驻京记者李文祺 夏俊)据教育部调查分析,目前在我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已增至240万人左右,占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在60万至120万之间,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10%。这是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有关发布会上透露的。
据介绍,目前,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已接近12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7%,初步迈入了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然而,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增加较快。为此,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近年来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如:设立奖学金、推行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实施特殊困难补助、采取学费减免、开辟“绿色通道”和规定学校从所收的学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等,保证了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
学生上不起学有三大原因
张保庆表示,学生经济困难的原因比较复杂的,但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总的来看我们国家还是一个低收入的国家,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是很高,所以这样一来有的家庭收入就很难以支撑学生在校学习。第二,在普通高校中,有50%的学生是来自农村的,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说农民的家庭收入普遍较低、特殊的自然灾害等,这些因素都会造成他们上学困难。最后一个原因,过去高校是不收费的,这些年来逐步实行了收费政策,收费在客观上讲也加重了学生上学的负担。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根据国家的国情逐步建立起由国家、社会、学生家长和个人共同分担高校培养成本的机制。经过十五年的探索,我们的收费政策应该说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基本上还是比较合理的。到现在为止,国家对高校的收费项目规定只有两项,一个是学费,一个是住宿费。
针对逃贷现象调整助学贷款制度
自1999年开始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来,到2004年6月底已实际发放贷款为52亿元,享受贷款的学生大概有80多万人。但由于学生逃贷现象严重,个别省份违约率达20%,造成一些银行“惜贷”。对此,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教育部共同研究,对助学贷款做了比较大的政策调整。首先,引进了市场化的方法,用招投标的方法来确定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补偿率。最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招标工作也已顺利完成。目前正在准备省属院校的招标工作。第二个改进,在全国要成立全国和省两级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来加大银行和高校合作的力度。第三个改进,原来的还款期限是学生毕业以后第一年开始还款,这次调整为如果学生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在毕业以后一到两年内开始还款,最长的还款期限从原来的四年延长到六年。
学校担起诚信教育重任
张保庆强调,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实现我们高校教育的公平。我国有8亿农民,农民子弟中有很多优秀分子,如果他们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那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何谈起?培养建设接班人的问题就无从谈起。所以,资助困难学生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实现在高等教育制度面前,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现在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实际上是政府、银行、学校三家来负担。我们相信如果按新机制运转的话,将来的风险不会太大。我不相信我们高校毕业生会成为社会中最不讲信用的团体。
吴晓灵也表示,为了减少违约率,现在高校加强了管理,成立了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补偿率确定以后,补偿基金是由财政和高校两家各出50%来形成,高校所交的风险基金也将与该校学生违约率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