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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学界冲突背后是私有化立法空白(独家)

BUSINESS.SOHU.COM 2004年9月1日15:59 [ 李健 ] 来源:[ 搜狐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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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为什么有人富了 而有人不行 银行还款是怎么算出来的 老公有钱 女人就高人一等吗
股票中国股民一定要活下来 托起的千点能走多远 “国九条”成了谁的道具
评论马英九胜利得太窝囊了 中国人应该感激格林斯潘 “买椟还珠”与商品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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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引言:如果要问“国退民进”要不要搞,我的回答是,当然要搞,而且要大大地搞,大干快上地搞,但必须合规得当地搞。如果要问,国资流失要不要遏止,中小股东的利益、债权人的利益、企业员工的利益要不要维护,我的回答是,通通要,而且要下大力气做好这一切。这些事情,政府责无旁贷。

  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一个重大而急迫的问题,这就是“国退民进”过程中的立法和执法。这个问题必须得到及时的解决。然而因为种种原因,该问题久拖不决。一切都在朦朦胧胧中进行。我们有理由怀疑立法机构的立法能力和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同时也怀疑当事人的利益立场。上海财经大学胡景北教授等学者一直呼吁的“公开私有化”、“尽快对私有化的立法”的主张,或许颇值得斟酌和借鉴。

  其实,回头看来,无论是郎咸平还是其支持者以至批评反对者如张维迎赵晓张文魁等,大家谈的并不是一回事情。郎咸平和他的支持者在说国退民进中、MBO中存在大量国资流失,存在坑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应当暂缓。郎咸平的反对者在说,国企改革、产权改革是历史潮流,不能阻挡。二者其实并无正面冲突。说他们存在根本冲突只是媒体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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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中国财经界风口浪尖的“是非人物”无疑是郎咸平

  首先一个问题,郎咸平到底是谁?

  郎咸平,1956年出生于台湾省桃园县,1986年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沃顿商学院财务学博士学位,曾执教于沃顿商学院密歇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芝加哥大学,现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系客座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深交所公司治理顾问、《太平洋财务》(Pacific Basin Finance Journal)和《 国际财务评论》(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副总编辑,也和邹至庄教授一起担任总编辑合编过《太平洋经济评论》(Pacific Economic Review) 。在大陆,郎咸平曾经孤单一人猛烈抨击过颠峰时期的新疆德隆。2004年以来,又“质疑”过海尔、TCL和这次的格林柯尔的收购行为。虽然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经历和头衔勾勒,但对于这次的“郎顾公案”以至“学界争吵”未必“什么也说明不了”。

  本人看过郎咸平在一家财经电视台主持的几挡《财经郎闲评》节目,也读过他的一些文章,总体感觉不错,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个人立场和品质。当然,这只是本人之个人私下判断,并且正如张维迎教授所说,学术讨论“应该变得成熟起来,不要动则就说这些人有社会良知,另外一部分人没有社会良知,这只会阻碍学术的争论。”。一切讨论确实应就“内容”本身说话。但这丝毫不妨碍我们每一位论者和受众“私底下”对彼此立场和个人品质的判断,也不妨碍我们对社会良知的追求和倡导。这不单对经济学家如此,对所有的论者及行为人皆然。利益追逐与社会良知倡导之间并不必然对立。>>我要发表评论

  我们确实应回到事情本身说话。

  但是,到目前为止,所有针对郎咸平言论的诘难、批评、反对和置疑,几乎都没有就引发“郎顾公案”和“学界争吵”的《在“国退民进”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这篇长文的内容本身的是非曲直说话,当然包括格林柯尔一方,这无论如何都是令人遗憾的。诚如该文所说,如果收购者与原控股股东之间就债务抵偿等重大利益问题达成默契以牺牲上市公司利益为代价实现“共赢”的事情真成立,受到损失的就是只能是广大中小股东。我们非常乐于看到的情形是,若干天之后,格林柯尔也能够拿出一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的逐条反驳和解释,而不是仅仅以个人名义起诉对方一个“诽谤”罪名。

  张维迎教授在深圳的演讲中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国退民进的过程,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不是瓜分财富的过程。他在演讲中说到:“交易是双赢的过程,任何交易只要买的人赚钱了卖的人一定吃亏了,国有企业卖给私人,如果私人赚钱了,那么国家一定是吃亏的,这样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如果没有民进国退,以及民营企业的大力发展,如果没有中国民营企业家创造的就业机会,如果没有民营企业家创造的税收和其他财富,地方政府的治理就不会这样轻松。”

  从大数统计上讲,历史地看,“国退民进的过程是就是创造财富的过程”命题或许成立,本人也相信并赞同这样的判断,甚至主张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条件,尤其是法治条件,加速国退民进的进程。在这一点上,本人完全赞同张维迎、厉以宁以及张文魁等诸多主流学者的观点。但是毫无疑问,对于特定个案,“国退民进的过程是就是创造财富的过程”命题未必成立。

  另一方面,必须强调,国退民进的过程,无论在宏观上还是微观个案上,都注定也是一个“瓜分财富的过程”。这是显而易见、不容置疑也不必讳言的事实。如果是“零和”或“负和”交易,一方赚了,另外一方就一定是亏。即使是在“正和”交易中,也一样可以有一方赚钱另一方亏损的情形发生。“共赢”是有条件的。

  具体到《在“国退民进”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所列之案例,交易所涉及之主体,实际并非仅上市公司的原国有控股股东和收购者格林柯尔两方,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也事实上是极端重要的缔约群体,是重要的交易方,(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巨额债权抵偿等重大利益问题),他们不应被忽视或有意饶过甚至侵害,他们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和伸张。对于国有资产而言,则中国每一位公民也都应当有监督、置疑和言论表述的权利。

  就《在“国退民进”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文章本身而言,若其所列数据和事实基本属实,本人并不认为这对顾氏本人有何“诽谤”。“诽谤”应当是首先对“有意捏造不实之词”而言,不能仅因为名誉遭到损害就说是“诽谤”。这就如同一位公司员工罗列许多情况向董事会和股东反映说,他觉得现任总经理不称职,我们就站在总经理立场认定其“诽谤”,或许这位总经理真的不称职,虽然总经理名誉受损但不能认定是“诽谤”;或许员工反映的都是事实,但不足以由此推断总经理不称职,也不能算是诽谤,这就如同李四说“因为地球上有水,所以张三是一个小偷”不能成其为“诽谤”一样,因为,做这样的陈述,名誉受损的不是张三,而是李四;即使员工反映的情况不是事实,经理的名誉也受到了损害,但是所罗列的事实和分析完全基于公开信息或名誉受害者自己提供的虚假信息,这也不能应算作是“诽谤”。

  就“郎文”所列的“压价收购”而言,“压价收购”其实是每一位收购者的天然行为,它并无罪过,也勿可指责,因而也谈不上什么诽谤不诽谤。如果“压价收购”真有什么不当也只能在压价的手段上。我们真正需要置疑和思考的问题是,收购国有资产的“压价手段”是否存有不当甚至不法之处,而让他人或社会利益受到了损害;另一方面,对方凭什么就让你压价得逞,其间是否有不当之处甚至不法之处而让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这些都需要仔细考究和斟酌。>>我要发表评论

  文章所涉及到的“杠杆收购”也同样如此。“杠杆收购”是企业收购者经常使用的金融手段。百分之百用自有资金收购的情形是非常少的。因此,“杠杆收购”根本不是什么罪过,也谈不上什么诽谤。问题的关键仅在于,其中是否涉及非法的资金挪用,例如非法挪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等等。“郎文”实际只能“怀疑”,说“可能性较大”等等,无法确证。确证工作只能由专门的审计机构深入调查公司财务往来明细,或可有确定性的结论。

  文章所涉及到的通过“费用”调整而调整“帐面利润”,实际也一样无法仅通过公开数据确定落实,而外界只能猜测怀疑,因为完全也有可能,一次又一次的“反常”都确实是碰了巧。(顺带一句,所有的经济计量分析都存在这一局限,即只能佐证不能证实)。企业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突然在某年升高了并非不可以。研究者的任务在于罗列诸多事实,提出某种猜测和怀疑供投资人和相关主体参考,如此而已。事实上,即使是面对原始帐务,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整”,即使是最专业最权威的机构,有时也很难说它就一定就是错误。当然不能过分离谱,并非不存在确实的认定标准。总之,财务报表是天然地存在弹性的。关于这一点,作为有深厚财务理论造诣的学者,郎咸平教授一定比谁都更清楚。但是,反观“郎文”,在它所列示的第五个操作手法“洗个大澡”中,某些行文的语气似乎确存在过于武断的“瑕疵”,例如,“我们发现它在上市公司的‘费用’上做了文章----反客为主后,大幅拉高收购当年费用,形成巨亏…”等等。这一点,在张军教授的《学术的边界》一文中也有所提及。

  关于张军教授所说之“郎教授的公开演讲似乎不能认为是纯粹的学术活动,从演讲的题目到内容已经是有强烈的价值和政治取向、具有很强的和超出学术讨论范畴之外的表述方式”以及“如果是纯粹出于学术的目的的话,那么研究的方式和论文的表达方式就应该是不包含价值判断的”,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学术活动与强烈的价值和政治取向之间并不存在不可共存的冲突,这就如同马克思的《资本论》既是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具体的正误并不影响学术价值之高低)同时又具有强烈鲜明的价值和政治取向一样。如果学术研究的边界必须限定在“没有价值和政治取向”圈圈之内,现有的社会科学将有一大半或许都要做一回“自宫净身术”。

  关于张军教授所主张的“不使用公司的真名”,同样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在本人看来,如果所研究之内容,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非公开信息并且公开之后对公司有损,“不使用公司的真名”或可成立。但是,如果是对公众公司的行为进行置疑,它求的就是让大家证实或证伪,要求不使用真名是困难的。这就如同一个人对大家说,我根据诸多迹象怀疑是某个家伙偷了大家的东西,但是我就是不告诉你们这个人是谁,你们大家去猜吧。结果一定是他一个人在那里自说自话,说毫无意义的一堆废话。

  其实,在国外健康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对公众公司相关主体之行为合规得当与否进行置疑是非常正常的,也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而且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是非常重要而必须的制度安排。否则,就不可能有健康成熟的资本市场。充分参与中国股票市场的人或许大都会同意这样的观点,中国资本市场十多年来,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以至不法行为。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主体是谁,是国有股东。十多年问题的积聚,已经成为阻碍中国资本市场向前发展的一座大山。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是损害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罪魁祸首”。十多年以来,对公司控股股东不当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因此,就这个意义上讲,“郎咸平式的经济学家”在中国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关于赵晓“不要冒然引爆仇恨国资流失情绪”的疾呼,如一些网友所言,这种提法本身就有些滑稽。“国资流失”当然应当“仇恨”,这应当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价值底线。并且不单应当“仇恨”,还应当检举揭发,并促进法律武器惩处之。实在纳罕赵晓为何会有这样的呼吁。细细想来,包括细想张维迎和张文魁等人的观点,他们或许是担心因为过分强调国资流失而将放慢国企改革的步伐。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也可以说没有道理。国企改革是大势所趋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我们确实应当积极顺应和促进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促进“国退民进”,就连最基本的道德、法律和价值原则都可以放弃。在道德、法律与效率之间,经济学家们往往更多地强调效率,但是我们如果问任何一位崇尚效率原则的经济学家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全部财产和资源全部无偿地转移给某个人,他能够比你更效率化地应用这些资源,请问你愿意做这样的无偿转移吗?请问对方是否具有无偿掠夺你的全部财产的理由?

  答案是显然的。国有资产和中小股东的资产和权益都是合法的财产。>>我要发表评论

  如果要问国企改革要不要搞,我的回答是,当然要搞,而且要大干快上地搞,但必须合规得当地搞。如果要问,国资流失要不要遏止,中小股东的利益、债权人的利益、企业员工的利益要不要维护,我的回答是,通通要,而且要下大力气做好这一切。这些事情,政府责无旁贷。

  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一个重大而急迫的问题,这就是国企改革以至“国退民进”过程中的立法和执法。这个问题必须得到及时的解决。然而因为种种原因,该问题久拖不决。一切都在朦朦胧胧中进行。我们有理由怀疑立法机构的立法能力、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有关当事人的利益立场。上海财经大学胡景北教授等学者一直呼吁的“公开私有化”、“尽快对私有化的立法”的主张,或有失偏颇,但值得斟酌。即一切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回头看来,无论是郎咸平还是其支持者以至批评反对者如张维迎、赵晓、张文魁等,大家谈的并不是一回事情。郎咸平和他的支持者在说“国退民进”中,尤其是MBO中存在大量国资流失,存在坑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应当暂缓实施。郎咸平的反对者在说,国企改革、产权改革是历史潮流,不能阻挡。仔细想来,二者其实并无正面冲突。说他们存在根本冲突只是媒体的炒作。

  当然,在对国有上市企业的“企业家”问题上,二者观点或有冲突。对照张维迎教授最近的深圳演讲,读过张维迎教授那几本书的读者一定会奇怪,张维迎教授对国有(上市)企业的“企业家”的看法似乎正在发生改变。事实上,直到今天,对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我们依然很难说他们中有多少是“真正经营企业的行家”,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有多少是市场化方式产生的。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人,而在于制度,这当然包括选拔人的制度、激励约束人制度、淘汰人的制度。

  对于追逐利益的企业和企业家(也包括每一个人)而言,追逐利益并没有错,也是他们的天然职责和角色,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不应该是一群为了利益可以坑蒙拐骗、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坑害和牺牲社会利益的强盗、小偷和骗子。

  最后我想谈一个极端重要但却被一些人忽视的问题。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北京大学丁元竹教授最近主持对98名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的调查显示,大部分专家预测2010年前会有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危机,最有可能发生的领域为社会领域。这份被学界称为《盛世危言》的调查报告结果令人吃惊:在作出回答的77位专家中,有51位认为中国在2010年之前会发生影响这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重大危机,并且专家们认为主要最有可能是在社会领域(尤其是社会差距扩大、高失业率等)。我想,某些在书斋里成天弄理论文章的经济学家们和成天与企业家泡在一起的经济管理家们,在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发布公开言论的时候,未必很清醒地意识、感受进而注意到这一点。虽然国企改革也十分重要,但有比国退民进更加重要的东西。

  社会公正和现代法治建设应当是当今中国最需要的。关于这一点,我与郎咸平和吴敬琏二位先生的观点完全相同。法治当首先是对政府和强势组织行为的制约。>>我要发表评论

  

  背景资料:

  一、故事缘起

  8月6日,香港著名学者郎咸平教授在上海一家财经电视台《财经郎闲评》节目中,对格林柯尔收购美菱、亚星、襄轴等国有企业的并购手法及资金来源提出质疑。

  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中美财经媒体高级研修班毕业典礼上做了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发言,认为格林柯尔在收购中通过“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以及借鸡生蛋”等手法,压价收购国有资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8月10日,上海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对此进行了简略性报道,此发言立刻受到了国内媒体的关注。

  8月13日,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委托香港齐伯礼律师行向郎咸平发出律师函,要求郎咸平“澄清事实”,停止对公司和顾雏军的“诽谤”,要求郎咸平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郎咸平必须详细书面汇报,有关媒体的报道是否正确地记录了自己的演讲。第二,如果媒体没有正确地记录演讲内容,那么郎咸平需要:向东方早报、香港商报和有关网站顾雏军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第三,给顾雏军一份演讲稿件。

  顾雏军要求郎咸平在8月16日以前完成第1、3两项要求,在8月17日以前完成第2项要求。署名Richard Butter的律师函的最后说“如果任何一项要求不被遵守,我的客户(顾雏军)将对你采取包括法律程序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以保护他的名声,而不事先通知。”

  郎咸平毫不屈服。8月17日下午,郎咸平在北京东方广场长江商学院的一间会议室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三点声明:

  第一:我绝对而且充分的尊重媒体的知情权与报道权,媒体只要对任何人的演讲有着最大程度的理解并公正的报道就是负责任的报道。如果媒体的报道都要像顾雏军的要求一样需要正确无误的“记录”的话,那我相信媒体只要聘用几个不须学历的助理带着录音机就可以了,也根本不需要记者了。因此我很清楚地告诉顾雏军,我绝对不会要求东方早报、香港商报以及这两天才报道的媒体向顾雏军作任何形式的道歉。第二,我绝对不会向顾雏军披露我的演讲稿件,请顾雏军有空的时候自己去找。第三,我绝对不接受这份律师函所表达顾雏军的那种财大气粗、盛气凌人、践踏学术尊严与自由的口气。

  而在“郎文”公开发表当天,即8月16日下午4时,即顾雏军即委托香港齐伯礼律师行向香港高等法院递送了起诉状,以顾雏军个人名义正式起诉郎咸平对其进行“诽谤”。

  8月20日,北京晨报刊出一篇诘问“经济学界为何集体失语”的文章,称郎咸平对该报记者说“到现在我惟一遗憾的是,整个经济学界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支持我,我不希望自己孤军奋战。”,该文写到——“这一次,国内经济学界确实集体失语,他们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也彰显不力。”各大网站又立即纷纷转载了该文。

  这样,郎咸平“单挑”涉嫌侵害公众股股东利益、涉嫌借“国退民进”大潮侵吞国有资产的财大气粗的格林柯尔遭遇起诉,中国经济学界集体失语,以及郎咸平对中国经济学界“遗憾”和“不满”的消息,通过高效率的现代通讯手段,爆炸性地急速传遍中国财经界。

  真正有趣的故事其实才刚刚开始。

  二、故事演进

  8月21日,在北京图书大厦《经济学家茶座》出版四周年读者见面会上,有人问,对于近日备受媒体关注的顾雏军郎咸平公案,经济学家为什么“集体失语”?青年经济学者赵晓回答说:“郎咸平说整个经济学界没有一个人出来公开支持他,那么他有没有向我们征询意见呢?没有。”

  “郎咸平对格林柯尔集团的分析报告是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完成的。我们当然也不可能在一两天之内对这份报告作出评议,”赵晓还半开玩笑地说,“我们至少要在一个月以后才可能对郎咸平的报告发表看法——前提是,我们要比他聪明三倍。”

  赵晓同时说:“国内从事上市公司、企业集团相关研究的学者不在少数,不过主要集中在投资银行。他们同样是经济学家,在这件事情上,他们更有发言权。”

  赵晓的回答,算是中国经济学界对于“郎顾公案”的初步反应。赵晓的说法虽然只能代表他个人,但大致算是事实,也比较中肯。但赵的言辞立即在网上遭到广大网友的围攻,尤其是在他随即抛出一篇题为《不要冒然引爆仇恨国资流失情绪——兼评郎咸平国企改革言论》针对性文章之后。

  对于郎咸平说自己的行为是“学术研究”、顾雏军的行为是干涉“学术自由”,8月23日,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教授发表在《外滩画报》上的《学术的边界》一文认为,“郎教授的公开演讲似乎不能认为是纯粹的学术活动,从演讲的题目到内容已经是有强烈的价值和政治取向、具有很强的和超出学术讨论范畴之外的表述方式。”张军同时认为,“如果是纯粹出于学术的目的的话,那么研究的方式和论文的表达方式就应该是不包含价值判断的,在涉及一些具体的被研究对象时,也应谨慎处理,如不使用公司的真名等。”

  8月28日,一个关心中国经济发展的年轻人邵振伟,出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痛惜和义愤,发起组织一场经济学家集体回应郎咸平的学术研讨会,郎咸平事先与主办方谈了条件,那就是必须邀请国内各个门派的经济学家,尤其是骂过他或者持不同观点的学者。但被邀的吴敬琏厉以宁、张维迎、林毅夫茅于轼等学者缺席,研讨会实际变成为由左大培、杨帆、韩德强、杨斌等人“一边倒”的郎咸平声援会,仅张文魁一人孤军奋战,他在题为《中国是否应该停止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演讲中强调,国企改革势在必行,而国有资产的流失可以防止。

  就在8月28日同一天,在中国企业家论坛深圳年会上,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在一篇“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与经济学家的社会责任”的演讲中,对于企业家生存环境大声疾呼,也对经济学家“以维护学术自由为借口发布不负责任言论”进行了批评,矛头直指因批判德隆、海尔、TCL、格林柯尔而在内地名声大噪的香港学者郎咸平。张的演讲公布后,立刻遭到网络上支持郎咸平的广大网友围攻。据某大型网站调查,郎咸平拥有极高的支持率。

  8月29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华南论坛”上,吴敬琏和许小年在结束演讲回答听众提问“如何看待郎顾之争”,吴敬琏做了长篇回答,并随后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除了不同意“停止国有企业改制”之外,吴并没有表示与郎咸平存在不同意见,许小年则谈了公司治理结构、知识分子的独立性方面问题,但并未有任何倾向性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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