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本报记者 刘兴龙
今日江苏琼花002002发布公告,就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的国债投资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江苏琼花还决定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授权保荐机构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江苏琼花表示,由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于行政接管状态,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汶河北路营业部自主购买的100900份21国债15和5240份02国债03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4年8月31日,上述国债投资兑付事宜仍在审批之中。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7月5日出具的承诺函,集团公司将以8月31日的市值购买上述国债。上述国债2004年6月30日帐面价值10169651.3元,根据2004年8月31日收盘价计算,上述国债市值为10134353.00元。
日前,江苏琼花已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完成必要的程序后,威亨公司将以2004年8月31日市值向集团公司出售上述国债投资。
此外,鉴于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第十条提及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江苏琼花董事会对原来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案进行了修改。该公司还与保荐机构闽发证券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日签订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授权该机构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补充协议内容包括:
1.公司一次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应当知会闽发证券保荐代表人,提供相关单据;
2.公司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15%或15%的整数倍数的,应当知会闽发证券保荐代表人;
3.公司董事会授权闽发证券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资料,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4.闽发证券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