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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271个2004年中国名牌刚刚诞生;今天,学界就传出了质疑的声音。中国政法大学、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的相关专家学者接受一些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名牌评选涉嫌违法。由国家质监局主办的中国名牌评选究竟是怎样操作的?是不是违法行为?今天上午,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针对一些质疑观点作出解释。
质疑之一:中国名牌评选的权力来源于哪里?评选有没有“准生证”?名推委:名牌评选是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解释,中国名牌评选依据的是《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能。这是国务院为加强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做法。
质疑之二:名牌不应是政府“评”出来的,而应该是由市场优胜劣汰“淘”出来的。“中国名牌应该是由市场或市场主导的中介机构来评选。政府又不是最大的消费者,有什么理由说谁是或不是名牌?”名推委:必须有相应机构对产品市场的综合评价进行归纳,告知消费者。名牌评选是通过对产品进行的一系列综合评价得出的结论,其中包括市场占有率、品牌认知度等,如果没有一个组织、机构对此进行归纳总结,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又怎么知道谁是名牌?“世界500强”不也是评出来的吗?
质疑之三:名牌免检属不正当竞争。“政府监督应该是普遍的监督,没评上名牌的天天检查,这实质上属于不正当竞争。”名推委:名牌免检是政策倾斜;名牌企业照样会接受抽查。名牌评选实际上是鼓励名牌企业做大做强。况且名牌产品不搞终身制,也不是“护身符”,在评选之前它就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多项检查,在评上之后,执法部门依然会对其进行不定期抽查。
质疑之四:有企业表示,拿着地方奖励的上百万元重金到北京公关。名推委:这纯粹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名牌评选不向企业收费,而且此次评选委员会名单不公开,企业到哪儿去公关?今年4月份,名推委曾发现有非法机构打着委员会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著名畅销品牌”评选活动,入选企业需要交纳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公告宣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