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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本报8月23日财经纵横版《扩大消费:莫忘低收入群体》关于太原市退休干部王喜明夫妇的报道,现病退在家、享受城市低保的薛明义对记者说,王喜明遭遇到购物不便以及伪劣商品的困扰,在低收入群体消费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现在提倡消费质量,有关部门往往只关注名牌商品的打假,忽视了低价的一般品牌,致使这部分商品市场十分混乱。有的商家考虑到利润太少,也不愿意在低收入群体聚集地开设商店、药店等,这就更把低端消费市场让给了不法商贩。
山西省社科院教授艾斐看了报道后指出,低端消费群体的消费承受能力差,是消费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和优惠措施,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山西省政协委员邓并对记者说,认真落实政府已有的医保、养老保险等政策,让低收入群体仅有的收入真正到人、到账,也是对他们消费的支持。特别是对于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来说,他们年青时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在退休金一般也只有几百元钱,如果再不落实医保、养老保险,经济就非常拮据,政府应该采取一些硬措施从制度上来保障王喜明们的生活质量。
太原市民政局局长杜恩深有感触地说,要加强弱势群体的政策扶持力度,就要积极调整政策,站在低收入者的立场观察问题、考虑问题,制定出切实保护他们的相关政策措施。他介绍,太原市一向重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今年太原市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两度提高,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近20元,目前,全市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有4万多户、近10万人。今后太原市还将建立起以低保为主,水、电、气、暖、廉租房等配套的城市综合救助制度。他表示:“人民日报的报道给了我们一个工作上的提醒,今后太原市民政部门也将对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安全予以关注,积极协调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